交通运输部获悉,《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今日向社会征求意见,拟对收费期限作出调整: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偿债期按实际偿清债务所需时间确定,各省实行统借统还;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
具体看,收费期限拟作如下调整:
(一)有关高速公路
1、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实行统借统还,不受偿债期限的限制,按照用收费偿还债务的原则以实际偿债期为准。
2、特许经营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并通过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收益调节等方式控制合理回报。高速公路的经营期限不得超过30年,但是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高速公路,经批准可以超过30年。
特许经营公路中的高速公路经营期届满后,由政府收回统一管理,与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收费公路中处于偿债期的高速公路实行相同收费标准,统一收费。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施收费公路改扩建工程,将一级公路改建为高速公路或者提高高速公路通行能力,且增加政府债务或者社会投资的,可重新核定偿债期限或者经营期限。
3、政府统一管理的高速公路在政府债务偿清后,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和保障通行效率的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
(二)有关高速公路以外的其他收费公路
政府收费公路中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其他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但是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市区最长不得超过20年。
特许经营公路中的一级公路和独立桥梁、隧道的经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但是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区市最长不得超过30年。
收费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独立桥梁、独立隧道等在偿债期限或者经营期限届满后必须终止收费,其剩余政府债务经审计后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此前,按照2004年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分别为最长不得超过20年、30年。
【新闻多一点】
现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是2004年8月18日国务院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一个条例,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2015年3月11日,高速公路收费办法将修订,将进行体制性改革,将加强收费公路的管理。
按现行条例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2013年收费公路亏损661亿元
2014年12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公布《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亏损661亿元,自2011年至2013年,收费公路的负债额度持续增加。交通专家认为,中国目前仍处于高速路迅速发展阶段,公路负债额度还会增加。为减少负债额,部分收费年限到期的高速路持续收费或将成为常态。
交通运输部6月30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亏损1571.1亿元。这一数字比2013年翻了约2.4倍。截至目前,除西藏、海南两省区没有收费公路外,其他29个省区市都已公布了本省份的2014年度收费公路统计公报:在29个省份中,多达25个省份收支平衡结果为负,出现不同程度的亏损。关于高速公路亏损的质疑由来已久,在高额过路费屡屡被诟病的今天,网友们纷纷表示不解:亏钱?真的吗?
【陕鲁闽亏损最多,仅4省份盈利】去年收费公路亏损的25个省份中,亏损最多的为陕西省,其次是山东、福建。根据当地发布的公报,2014年度陕西省收费公路亏损多达372.85亿元,山东亏损了159亿元,福建亏损了150.1亿元。而作为首都的北京,其收支缺口为80.6亿元,亏损程度在29个省份中排名第七。仅安徽、广东、浙江、上海这四地去年的收费公路出现收支结余。
【广东统计数据神奇“扭亏为盈”】有意思的是,广东省原来并不在盈利的阵容当中。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6月12日发布的公报显示,去年广东收费公路总计亏损28.8亿元。但广东省6月29日再次发布公报,2014年度广东省收费公路总计盈利3.9亿元。广东在短短不到20天时间实现了“扭亏为盈”,引发舆论关注。对此,相关负责人解释,此前统计数据有误,以本次发布数据为准。
【支出去向:73%用于还贷款】亏损如此之大,症结到底出在哪里?按照《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收费公路建设七成都是靠银行贷款。简单来说,每收取10元的通行费,有8.62元用于偿还债务本息,1.07元用于公路养护,0.59元用于税费支出,1.25元用于运营管理,其他支出0.29元,整体收支平衡结果为负1.82元。在还债的8.62元中,有4.67元是偿还利息,有3.95元是偿还本金。
【减免通行费加剧收支不平衡】此外,据公报显示,收费公路减免通行费让其收支情况雪上加霜。2013年度,全国收费公路共减免车辆通行费428亿元。据近期公布的省市数据,2014年度,北京收费公路共减免车辆通行费9.0亿元;广东省收费公路共减免车辆通行费42.5亿元,其中节假日免小客车通行费18 .8亿元。
【质疑:九成网民不信收费公路亏损】中青舆情监测室抽样分析了网民对收费公路亏损的看法,其中90.7%持不相信的态度。据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月,我国汽车驾驶人2.44亿人,汽车1.54亿辆,汽车数量居世界第二位。全国10万余公里的高速公路中90%以上要收费,每公里0.5元左右,全国高速公路一年收费在4000亿元以上,相当于每名车主一年至少要开支1639元。网友纷纷表示“亏损说”站不住脚。
【矛盾:高速亏损,百姓买单】收费公路的暴利收入和巨额亏损的矛盾暴露出“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模式的弊端。部分收费年限到期的高速路持续收费或将成为常态,理由则多为“贷款没还清,还有巨额的养护费”。专家曾估算称,全国高速公路一年收费在4000亿元以上,利润超过金融、房产行业。然而多数高速公路似乎每年都会“哭穷”,最终这些亏损则多以收取过路费的形式让普通百姓埋单。
【问题:建设过快致债台高筑】网友认为,可能是因为高速公路建设过快,导致部分高速公路的车流较少所致。“要想富先修路”,一些省份为拉动GDP增长纷纷加大投入加速修建公路,导致一些道路效益很差。事实上,不同高速公路路段车流量差异较大,相应地收费效益也有很大差别。效益好的路段主要集中在干线公路,且多为经营性高速公路,绝大部分政府还贷公路收费能力比较差。
【问题:已还清贷款仍持续收费】许多高速公路,其实早就还清了贷款。以广深高速为例,当初投资114亿元,截至2012年已累计收费超过410亿元。类似收费数额远远超过投资金额的个案在国内比比皆是,但由于各地普遍实行“统贷统还”的办法(即一条公路没有还清贷款,其他公路都继续收费),将还贷公路收取的部分通行费用于其他收费公路项目建设,这就导致了高速公路还贷越还越多的怪现状。
【专家:收费期满后费用应由政府承担】根据现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这一规定没有附加任何前提条件,没有设置任何例外情形。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表示,如果批准的收费期限达到条例规定的最长期限,期满后,不管是否还清贷款都不能再收了,应由政府承担相关费用,这么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地方建设冲动。
【美国:通过税收支付建设费用】全美各地仅有10%公路象征性收费,部分路段平均1000公里才会出现两个收费站,费用从从2美元到20美元不等。在美国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已经通过税收,先期“预付”了公路的建设费用。美国政府特别成立了联邦公路信托基金,该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就是联邦政府征收的机动车燃油税,也就是说,谁用的油多,使用的道路多,谁缴的税就多。除此之外,美国对机动车的销售税和使用税等税收也包括在了高速公路建设费用当中。
【德国:仅对大卡车收费】东欧10国加入欧盟后,德境内卡车剧增。从2005年1月开始,德国开始对12吨以上的卡车收费,费率根据其轴载和排气量,污染环境大的卡车多交费。2005年,德国高速公路收费总额为28.6亿欧元 ,2009年增加到43.25亿欧元。绝大部分的道路维修保养费用都是由政府从税收中支付。2001年至2009年间,德政府累计投资111亿欧元,新建了1100多公里高速公路,并投入58亿欧元,将570公里高速公路拓宽至6车道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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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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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性能沥青路面新进展的探讨高性能沥青路面系统(SUPERPAVE),这个词我们似乎早已耳熟能详了,因为在会议中报到过,在报刊杂志上谈到过,还在办公室讨论过。那么它的现状如何呢?在向以性能为基础的沥青拌合比设计系统转变过程中我们处于什么位置?在本次专栏中将对此作一简单的概述。 几年以前,来自公路业、政府机构和学术机构的一群国家代表们制定了两大目标:一是在1997年前完成高性能沥青路面胶结料规范;二是到2000年全面使有体积比拌合设计规程。时至今日,第一个目标已基本完成,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州已使用此规范,余下的州也将在今年启用。与此同时,许多州和工业领域在实现第二个目标上进展顺利,在1996年施工季节三分之二的州已使用高性能沥青路面体积比拌合设计规程,用旋转式压实机制备试验用的混合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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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都亏损,谁导致的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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