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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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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规范应该执行那一条?JGJ 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规范》中11.7.7关于防雷引下线是这样规定的:“1 当钢筋直径大于或等于16mm时,应该将两根钢筋绑扎或焊接在一起,作为一组引下线;2 当钢筋直径大于或等于10mm且小于16mm时,应该利用四根钢筋绑扎或焊接作为一组引下线。”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3.5-3这样说:“敷设在混凝土中作为防雷装置的钢筋或圆钢,当仅为一根时,其直径不应小于10mm。被利用作为防雷装置的混凝土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时,其截面积总和不应小于一根直径10mm钢筋的截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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