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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密工程招投标违法新动向随着工程招标管理制度的逐步完善,项目单位规避招标等表层的易被发现的违法行为逐步减少,然而有些项目单位或招标人转而向虚假的招标、假招标等深层的较难被发现的违法行为转移。这些新的违法行为存在隐蔽性强、涉及面广等特点,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新动向: 一、弄虚作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搞假招标 随着工程办理程序闭合管理的建立,招标人意图瞒天过海、规避招标直接发包工程的可能性和可操作性逐渐减少。于是个别招标人采用表面招标、实际暗中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假招标来达到其违法的目的。如某住宅楼工程,按规定和程序,招标人邀请了四家投标人进行招标投标,并通过决标决出了中标人。但在开标前一个月该中标人已经进场施工。事实上,招标人和中标人在招标前已经达成协议,整个招投标过程纯属掩人耳目的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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