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工程造价 \ 安装工程造价 \ 什么是规避招标

什么是规避招标

发布于:2006-03-29 11:31:29 来自:工程造价/安装工程造价 [复制转发]
什么是规避招标?《招标投标法》对这种行为是否禁止?



  所谓规避招标,是指招标人以各种手段和方法,来达到逃避招标的目的。《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也就是说,《招标投标法》对招标是明令禁止的。
  所谓化整为零,即把达到法定强制招标限额的项目切割为几个小项目,每个小项目的金额均在法定招标限额以下,以此来达到逃避招标的目的。对于这种行为,世界各国和各主要国际组织均持反对态度,并在本国法律或国际协议中明确地做出了规定。如在适用于欧盟15国的“欧盟采购指令”中规定,缔约机构不得为逃避执行“指令”而分割采购合同,因此,当一项合同补分成若干块时,必须将每块的价值都考虑在内以决定该合同是否达到了“指令”规定的限额。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中也规定,采购实体不得为逃避适用“协议”而分割合同。
  除将项目化整为零以规避招标外,还有其他方式,如故意拖长合同的执行期,并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从而很难确定合同的总金额;先签一个小数额的合同,执行完毕后再续签若干次,既满足了采购需求,也达到了规避招标的目的。诸如此类的方法还很多,实际生活中还会不断产生新的方式方法,法律无法一一列举,故用“其他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安装工程造价

返回版块

13.28 万条内容 · 484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中标的条件是什么?

中标的条件是什么?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由上可见,我国《招标标投标法》参照国际惯例,规定了两种中标条件。  (一)获得最佳综合评价的投标中标  所谓综合评价,就是按照价格标准和非价格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总体评估和比较。采用这种综合评标法时,一般将价格以外的有关因素折成货币或给予相应的加权计算,以确定最低评标价(也称估值最低的投标)或最佳的投标。被评为最低评标价或最佳的投标,即可认定为该投标获得最佳综合评价。所以,投标价格最低的不一定中标。采用这种评标方法时,应尽量避免在招标文件中只笼统地列出价格以外的其他有关标准,但对如何折成货币或给予相应的加权计算并没有规定下来,而在评标时才制定出具体的评标计算因素及其量化计算方法,带有明显有利于某一投标的倾向性。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