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2-25 12:27:25
来自:工程造价/土建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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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机械第三类费用的计算
施工机械第三类费用是指向交管部门交纳的运输机械的养路费.车船税等费用,如果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施工机械使用的第三类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而该工程的水泥.钢材由发包单位供运到施工现场,并且发包单位在招标工程量清单的临时工程项目中计列了临时道路工程报价,而施工单位在编制投标综合单价时计算了施工机械第三类费用,在签定工程承包合同时未按合同约定调整中标单价,现结算时是否应按合用对施工机械第三类费用进行即扣除施工机械第三类费用?请高手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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