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从2017到2021四年间,曾被N项错综交叠的造价纠纷纠缠,身为一名工程造价师却如同律师一般频繁出入仲裁庭、法院,从此便落下病根,对造价纠纷“过敏”。
2024年12月30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以下简称“2024工程量清单”发布,难以自控地首先从解决工程纠纷角度切入,对2024工程量清单进行了七项解析。
新增工程的计量与计价
2024工程量清单,对于新增工程,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项目,可直接采用其综合单价;有类似项目的,参考类似项目综合单价;都没有的,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合理的综合单价
核心“适用” 进一步解读为,即使原清单中有相同项目的清单价格,但若是单价偏高偏低的,也可以不照搬使用,原因“不适用”
分部分项清单缺陷的调整方法
在工程造价工作中,清单缺项进行组价计价是工程造价人员常常遇到的一大难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互相质疑、对谈辩论,对于这项难题,看看2024工程量清单怎么说:
1. 适用项目的综合单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缺陷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综合单价。 核心“ 适用于 ”
2. 类似项目的参考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工程量清单缺陷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
比如:地面贴砖,相比于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实际施工中瓷砖的规格发生了变化,除了主材价格变化外,每平米主材的损耗率、人工消耗量都可能会变化,普通规格地砖,一个工人可以拿起来独立施工,但大尺寸地砖则需要两个工人配合抬起来才可以精准完成铺贴。
3.无适用也无类似项目: 若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的项目,则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实施工程的合理成本和利润协商确定综合单价
措施项目清单的计价及调整方式
清单外措施项目组价计价,缺少明确的参考依据,需要结合特定位置、现场条件、技术方案综合确定,很容易让造价工作陷入拉锯战困境,让造价人感到压力山大,甚至唯恐躲不及,2024工程量清单中措施费有哪些变化:
1.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方式
宜采用总价计价方式,也可采用费率计价,措施项目内的 措施清单费不再采用单价计价计算 。
2.措施项目费用调整
当工程变更或发包人责任事件引起合同工期实质性延长或缩短时,发承包双方可按下式计算合同工期影响的措施项目调增(减)价格:
` 措施项目调增(减)价格 = 延长(缩短)工期 × 措施项目中期运行费用 / 合同工期
其中,延长(缩短)工期可按标准规定的方法计算,措施项目中期运行费用可按“措施项目费用分拆表”计算。
3.措施项目清单编制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由投标人自行报价,并对其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
对于发包人提供设计图纸并要求承包人按图施工的措施项目,应按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进行编制,并列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
4.措施项目费用分拆表
新标准增加了“表E.3.3 措施项目费用分拆表”, 作为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等款项的统计,以及计算由于责任事件造成的合同工期实际实质性延长或缩短引起的措施项目的调增(减)费用时,重要的数据参考依据, 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足够重视“费用分拆表”的编制。
5.措施项目风险分担
措施项目的风险分担原则为 “谁风险可控由谁承担 ”。例如,第3.1.8条的约定, 措施项目清单的责任划分: 招标工程无论是采用单价合同或总价合同,措施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及准确性均应由投标人负责。
6.其他调整事项
2024 新清单取消了部分措施项目的单价计价方式,如“脚手架”“垂直运输”“施工降水”等,改为总价措施项目,以“项”计算。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原来的1个项目细分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4个项目,分别列项。
合同未约定材料调差的处理
1、未约定材料调差的前提条件 :
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因物价变化应予调整价款的清单项目,但市场物价出现异常波动,且超出有经验的承包人可预见范围时,发承包双方可合理分摊调差费用。
相关条款为:3.3.6 合同未约定因物价变化应予调整价款的清单项目,当市场物价异常波动超出合同约定幅度,或合同未约定物价波动幅度,但市场物价异常波动且有经验的承包人不能预见的,发承包双方可按本标准第3.3.5条的规定调整受异常波动物价变化影响的相关清单项目价款,费用可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
2.调差范围和内容
相关条款为:3.3.8.7 物价变化调整
①调整范围: 当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约定的幅度(如5%)时,超出部分应据 合同约定 调整。
② 调整内容 :
可调整的项目包括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混凝土等)和人工费用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及材料暂估价不属于可调范围
风险分担原则
风险分担在工程建设中常常成为纠纷的焦点。2024工程量清单标准明确了“ 谁的责任、由谁承担”“谁风险可控、由谁承担” 的原则,为风险分担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例如:
1.单价合同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准确性、完整性风险由发包人承担。
2.总价合同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 风险由承包人承担。
3.同样是市场波动,材料、设备价格风险的分担界限为: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变更,相应的风险应由发包人承担;而对于承包人自身施工组织不当、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的风险,则应由承包人承担。避免双方在风险承担问题上产生推诿和争议
新增过程结算、强调竣工结算有效性
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纠纷的高发环节。2024标准新增了过程结算的相关规定,明确过程结算为竣工结算的组成部分。发承包双方确认的过程结算金额,除措施费、总承包服务费外,不应重新计量计价,直接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这一规定有助于减少竣工结算阶段的争议,能够避免因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核算而导致的大量争议。
同时,2024工程量清单对竣工结算条款进行了细化和完善,新增了承发包双方达成结算协议后,双方均无权推翻结算书的规定
增加了争议解决机制
2024标准在争议解决机制方面进行了重大调整, 增加了争议评审委员会 这一新的解决方式。争议评审委员会由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调解员、律师等专业人员组成,能够在争议发生的早期阶段介入,及时、专业地解决合同价款争议
与传统的仲裁和诉讼相比,争议评审机制具有更高的效率和灵活性,能够避免争议的扩大和升级。此外,新标准还删除了造价管理机构解释或认定、监理工程师暂定等争议解决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市场在工程造价纠纷解决中的主导作用。
近两年, 争议评审委员会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建筑市场上已被悄然使用 。 通常聘请兼有丰富的工程造价经验及综合统筹能力的工程调解员主导 ,在纠纷产生之初及时拆解问题、商讨方案、协调解决,避免了结算时矛盾的交叉积累,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得到了市场的认可。
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为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提供了更明确的依据和更有效的途径。通过明确责任划分、完善争议解决机制、细化竣工结算条款等措施,为有效减少工程造价纠纷的发生,促进建设工程市场的健康发展做好了铺垫。
无论是发承包双方,还是参与工程建设的其他相关方,都应深入了解这些新规定,以减少纠纷的发生。一旦纠纷产生,也能依据这些规定更高效、公平地解决争议,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筑工程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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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成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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