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造价主管部门发布建筑工程量清单市场综合价,是顺应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实践。关于是否需要定期发布市场综合价,需结合以下因素综合分析:
1. 定期发布的必要性
- 反映市场动态性:
建筑材料价格、人工成本、机械租赁等受供需关系、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等影响较大,定期发布(如按月或季度更新)能更精准反映市场波动,减少因信息滞后导致的造价偏差。
- 提升透明度与公信力:
定期发布可形成稳定的价格参考机制,避免市场信息碎片化,为招投标、结算审计等环节提供权威依据,减少争议。
- 引导市场理性竞争:
动态更新的综合价能帮助企业合理评估成本,避免恶性低价竞标或虚高报价,促进市场健康运行。
2. 定期发布的可行性考量
- 数据采集与处理能力:
需建立高效的数据采集系统(如企业报价、交易数据、市场调研等),并通过科学方法(加权平均、指数调整等)综合测算。若主管部门具备稳定的数据源和技术支撑,定期发布可操作性强。
- 发布频率的平衡:
频率过高可能增加行政成本,且市场短期波动未必有参考价值;频率过低则难以适应快速变化。建议结合厦门本地工程周期特点(如房建、市政项目周期差异),按季度或半年度发布,关键材料价格可月度补充。
- 政策衔接与灵活性:
可借鉴其他省市经验(如浙江“造价信息动态管理”、广东“价格预警机制”),在定期发布基础上设置异常波动时的临时调整机制,增强应对市场突发变化的弹性。
3. 改革方向与主管部门角色
- 从“政府定价”到“市场定价”的过渡:
根据《工程造价改革方案》(建办标〔2020〕38号),改革核心是逐步停止发布预算定额,强化市场定价机制。主管部门的定期发布并非替代企业自主报价,而是提供公共服务性质的参考,辅助市场主体决策。
- 职能转变需求:
主管部门需从“制定者”转向“服务者”,通过发布市场综合价、价格指数、风险预警等信息,帮助市场建立自主定价能力,而非直接干预价格形成。
结论与建议
厦门市造价主管部门有必要定期发布市场综合价,但需注意:
- 科学设定发布周期,结合本地工程特点与数据更新效率,初期可按季度发布并逐步优化;
- 完善数据支撑体系,联合行业协会、企业共建共享数据平台,提升价格信息的代表性和时效性;
- 明确市场综合价的定位,强调其“参考性”而非“强制性”,避免形成新的隐性管制,与市场化改革目标相悖。
通过定期发布市场综合价,厦门可在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的同时,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健的公共服务,促进建筑市场高质量发展。
《厦门市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市场综合价(202401 期)》由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和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编制,旨在为厦门市建筑工程提供计价参考。
编制基础与适用范围
综合单价构成要素
分部分项工程计价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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