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计量是工程计量中的一种重要方式,以下将对其概念、特点以及结算金额超过或不足总额的处理方式进行详细阐述。
总价计量的理解
概念
:总价计量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根据合同约定,对整个工程项目或其中的某个特定部分,以一个固定的总价进行计量和支付的方式。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一些工作内容明确、范围清晰、设计深度足够且在实施过程中不太可能发生较大变更的项目。例如,一些小型的建筑装修项目,业主和承包商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整个装修工程的总价为 50 万元,这就是典型的总价计量方式。
特点
明确性和确定性
:对于业主来说,在项目开始前就能够明确知道项目的总造价,便于进行预算控制和资金安排。对于承包商而言,也清楚自己完成项目后所能获得的总收入,有利于进行成本核算和利润规划。
风险分担相对明确
:一般情况下,承包商承担了在合同范围内完成工程的主要风险。如果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管理不善、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导致成本增加,承包商不能轻易要求增加合同价款。而业主则承担了因设计变更等非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范围或内容增加的风险。
简化计量工作
:与按工程量清单等单价计量方式相比,总价计量减少了大量的工程量计算和核实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只要承包商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规定的工作内容,就可以按照合同总价进行结算,无需对每个具体的工作项目进行详细的计量。
结算金额超过总额的处理方式
分析原因
设计变更
:这是导致结算金额超过总额的常见原因之一。例如在建筑项目中,业主可能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增加房间数量、改变装修标准等要求,这些变更会导致工程量增加,从而使结算金额超过合同总价。
不可抗力
:如在施工期间发生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事件,可能会造成已完工程的损坏,需要进行修复和重建,增加了工程费用。
物价上涨
:在一些工期较长的项目中,建筑材料、人工等价格可能会大幅上涨,超出了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的预期,导致成本增加。
工程量计算错误
:在合同签订时,可能由于对工程量的估算不准确,导致合同总价偏低,而实际施工中的工程量超过了预计量。
处理原则和方法
合同有约定
:如果合同中对结算金额超过总额的情况有明确约定,应按照合同执行。例如合同规定,因设计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加,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和双方约定的单价进行调整;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业主和承包商按照一定比例分担等。
合同无约定
:若合同没有相关约定,双方应首先进行协商。一般遵循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分析超支的原因,确定责任方。对于因业主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等情况,业主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增加;对于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因素,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分担损失;对于因承包商自身原因导致的成本增加,如施工管理不善等,一般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结算金额不足总额的处理方式
分析原因
工程范围减少
:可能由于业主的需求变化,在施工过程中取消了部分工程内容,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少于合同约定,从而使结算金额不足总额。
承包商优化施工方案
:承包商通过采用更先进的施工技术、优化施工组织等方式,在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工程成本,使得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合同总价。
物价下跌
:与物价上涨相反,在施工期间如果建筑材料、人工等价格大幅下跌,会使承包商的成本降低,结算金额也可能会低于总额。
处理原则和方法
合同有约定
:若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程范围减少等情况下的结算方式,如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占合同工程量的比例相应扣减合同总价等,应按照合同执行。对于承包商因优化施工方案而节约成本的情况,如果合同约定了承包商可以分享一定比例的节约金额,那么应按照约定进行结算;如果没有约定,一般情况下节约的成本归承包商所有,但这需要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以避免纠纷。
合同无约定
:当合同没有相关规定时,对于工程范围减少的情况,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减少的工程量和相应的价款扣减金额。对于物价下跌等因素导致的结算金额不足,一般来说,由于合同总价是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基于当时的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的,物价下跌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应由承包商承担,但如果物价下跌幅度较大,且对合同的公平性产生了重大影响,双方也可以协商适当调整结算金额,以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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