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近些年,我国在工程项目发承包时一直推动鼓励进行工程总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中也呈现多元化发展承包方式。比如: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也叫交钥匙总承包、EPCM(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设计-采购总承包、采购-施工总承包。
在实践中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定位以及各式各样的管理模式,合理采用合适的承包方式。无论采用哪种总承包方式,以往在合同协议约定上计价形式都是以单价合同较为常见。
2022年底,四川省住建厅公布了就我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发展并实施住房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促进工程总承包市场的良好、健康发展,自2023-01-01起对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模式作出相关调整并是落实应用。无疑这是一次工程总承包历史上合同价格形式的重要改革。
关键词: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模式;改革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1.1、启蒙引入时期
在国务院1984年发布《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以后,我国的建筑行业开启了EPC模式的实践大门。最初试验应用的是化工行业领域,借此机会累积了大量有效的实践经验。三年后,响应政策号召,鲁布革EPC模式经典案例的成功经验被国内推广学习。此后,1997年颁布的《建筑法》的条款中,也明确规定了要大力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机制。
1.2、试点提倡时期
2003年,对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主要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到2004年,开始逐渐规范并协助发承包双方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
在2005年,为了规范我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管理制度,更加科学合法地发展我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管理技术,促进与国际管理方式顺利接轨,总结了中国近些年来一系列正在进行的工程总承包和已经完成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参考国际上的通用行为准则,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进一步提升了建设工程总承包的管理制度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以满足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新要求。此后两年,在铁路领域规范和引入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此后EPC模式实践领域逐步扩张。
1.3、扩张推广时期
随着科技的进步,在总结大量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并做了大量研究调查和寻求专家意见的前提下,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和完善。
2017年5月4日,我国住建部发布了自2018-01-01正式实施规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的公告。同时废止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伴随着《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的推行,住建部、国家发革委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工程总承包在建筑领域的活跃程度得到进一步提升,贯彻落实以党中央为代表、国务院和各省委、各省政府联合决策部署,深入推动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的重要举措。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2019年发布。由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并强调修改的主要内容有要求加紧将工程总承包推向新台阶,加快改进完善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EPC承包模式在政策倾斜推动下形成热火朝天的发展势态。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在我省的推进与落实:
在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前提背景下,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体系,加强对全省住房建设、市政建设等项目的投标报价行为的规范,对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格形式进行了合理的设定,可以保证真正实现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工作的深度融合,这对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工程总承包计价行为有很大帮助,对合理、平衡地分配资源有很大帮助,更是对提升生产效率有很大促进作用。
同时,有利于确保质量检验合格,避免工期拖延滞后,提升工程建设经济效益,促进工程总承包市场良性发展。省住房保障部门就四川省住房建设及城市基础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问题,发表了相应的指导意见。在合约价的格式上,原则上应采取总价合约或总价、单价组合合约,以单元指标投标的也可按总价合约处理。在工程中,由于施工现场的地质环境比较复杂,岩层地质情况比较复杂,或者是业主的需求比较模糊,所以往往执行的总价-单价组合合约中的单价条款。但规定在总价和单价相结合的合约中,总价合约金额所占比例不低于合约总价的50%。相比往常常见的总承包合同价款以单一的固定单价合同形式来看,四川住建厅对政策的贯彻做到了积极响应。
但是,目前国家在推行这种计价模式改革的配套政策还在陆续完善中,由于工程建设本身的复杂性和差异性,市场响应总价合同的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来适应接受,在这个期间有必要采取相对灵活的合约价格方式。采用总价合约或者总价与单价组合的合约方式,既满足推行工程总承包的原则和要求,也适应工程建设现实中存在一些不确定和不明确的实际情况。同时,为实现真正的国际通用的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推动总价合同在工程总承包计价中的主导地位,提出了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的概念,并提出原则上组合式合约中总价合约金额占比不低于合约总价的50%,总价占主导地位。
改革后总承包计价模式与传统计价模式的对比:
对比传统的总承包计价模式,不同费用的组成也发生了改变,无论是从价格表现形式上还是部分费用的取费基础上,都有明显变化。
其中之一较为明显的就是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取费基础的变化,导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金额增加,由此带来合同总价的差异;
其中之二有差异的就是规费从以前的不可竞争性质调整成了自主报价可竞争性费用。在工程总承包总价合同形式或组合合同形式的承发包结构条件下的投标报价,不同企业规费的取费标准不同,档次差异也突出了承包企业在报价优势的一面;
其中之三就是改革后的计价模式在工程项目其他费中取消了勘察费。以前,设计勘察费常常是一体计入工程项目建设的其他费用中,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二类费。
此次改革将勘察费和设计费剥离开,只体现计取设计费。这要从文件解释说起。在川建行规〔2021〕19号文第三条中明确指出了发包人应在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前完成项目工程勘察,规定了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前,应完成项目工程勘察,明确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要求等条件,并具有成熟的技术方案。所以,勘察费并不是在这个阶段发生的,因此在《指导意见》费用项目组成中就没有包括勘察费。这些变化都是基于传统总承包合同价款模式下的创新与进步。
改革采用总价合同和总价单价组合合同计价模式的实践现状:
当前,我省采用总价合同计价模式实践现状可以说是:加快推进,但尚未全面展开,已有动作,但缺少经验规范。根据住建部公开数据显示,我省建筑业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总价合同计价模式项目总体在工作量上呈现快速上升趋势,工程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推广初见成效,但未来的发展道路还很长。目前,我国虽然在房建与市政基础建设领域力推工程总承包总价或总价单价组合模式也“炙手可热”,但不容忽略的是,合同计价模式改革的主体基础EPC承包模式在应用上存在偏差,仍有多数的项目在应用EPC模式时没有完全理解透彻真正意义上的EPC,反倒是对传统模式下的施工总承包各项任务进行机械地捆绑。如此一来,不仅不能充分发挥EPC承包模式该有的效果,更是阻碍EPC模式下的总价合同占主导地位的发展,甚至连传统模式优势的发挥也会受到阻碍,不可避免的是项目良性发展遭遇困境。
目前,在我省实行这种改革的面还是比较窄,以省会城市为主要实践地,以主城区,高新区为中心试验区,带领下级城市及周边区县逐渐渗透。许多部门在接受这种新任务的前期,都处于观望状态。大部分的还是习惯常规的熟悉的方式,这样才能得心应手地处理每一个项目。面对新东西,缺乏勇于尝试的勇气和魄力。对于时代的迭代更新,新鲜血液更要学会敢于挑战,顺应政策的发展流向,抓住时代的机遇,结合历史的基础和经验,为自己为社会更为国家创造更有利的价值。
总承包合同不同计价模式的优缺点:
在发包人要求详细明确的前提下,采用总价合同计价模式部分更能从根本上带动承包人在设计上的优化、施工组织优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鉴于目前国家在推行总承包的配套方案还未完全成熟,考虑到工程项目本身的繁杂性和多样性,结合我省目前的实际现状来看,还不能满足全面实行总价合同的条件,而是要采取相对灵活的对策。采用总价合同或者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方式,既符合循序渐进的推行工程总承包的原则和要求,也适应工程建设现实中存在一些不确定和不明确的实际情况。
在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模式下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时,项目业主既要将市场价格浮动及实阶段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考虑在内,也要防治工期的无限滞后和工程量的野蛮增加。在落实固定单价计价方式的同时,建立完整科学的施工合同管理和监督制度,杜绝施工总量无限放大。否则,不仅失去了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工程项目开展时省时省事,快速开展工作目的的意义,也失去了控制造价成本的根本意义。
在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模式下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时,项目业主省去了大量的管理、核算、计量成本,转移了工程价格波动、认质核价、工程漏算等价格有关情况的风险,但项目业主需要控制工程总价合同以外的价款、落实需要完成的工作量,严格把关工程质量的验收及施工进度控制。
总价合同计价模式或单价总价组合计价模式推行的意义:
近几年,我国在房建和市政基础建设领域力推工程总承包模式。在深化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总承包以来,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陆续发布了上百个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文件。我省在致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强大政策背景下,大力推行采用总价合同计价模式或单价总价组合计价模式。总价合同计价或组合计价模式优势和特点较为突出,比如:有效控制建设成本、加快建设工期、提高项目品质、合理化资源配置、减少项目业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协调工作。对于我省建筑行业而言,推行总价合同计价或组合计价模式必将成为建筑承包企业实现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计价模式改革推行可能面临的困境:
7.1、传统计价模式的改革存在前后的衔接问题
与国内先行一步城市成熟的总价合同计价或组合计价实践相比下,我省实践总价合同计价或者组合计价模式可以称得上是举步维艰。各方参与主体在对本次改革发展前景观念和实践能力方面,以及在市场上被接受的程度上,与国内情况相比都相差甚远。三十多年的传统单价合同计价模式,已经在从业人员的计价理念里根深蒂固,不论是引进前卫的计价模式还是改良出口,中国企业实践计价模式的改革,在发挥出各自的优势上受到了很大局限性。这种改革最终都没有实现因地制宜而遇到麻烦。
7.2、当前推行总价合同计价或组合计价模式的市场基础仍然较为薄弱
全国各地总承包发展的形态高低不同,国内改革这种传统单价计价模式实际上是一场从上往下的渗透过程。即便如此,这种模式仍然要承受市场选择权力的偏见。从“开放引入”到“示范推广”,到“加快普及”,在国内的发展更多地是依靠政府的推动作用。不可忽略的一点是,目前所推行的这种模式制度还有许多不足之处,实施改革机制项目所面对的交易费用比传统模式要高。因此,这种模式在市场中被接受的范围也比较小,要想全面渗透到资本市场,道阻且长。
7.3、承包商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总价合同中有哪些风险
当前,采用这种总价合同模式建设的项目一般投资规模较大、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管理程序复杂。虽然我省正处在大力推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实施工程总承包模式总价合同的火热势态中,但现实难免悲观,即使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工程承包企业都面临严重缺乏工程总承包总价合同项目管理能力的难堪处境,承包商还是习惯传统模式来运营。
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承包企业依据可行性研究、施工方案或初步设计,一方面在满足规范和业主要求前提下,依靠自身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以及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上进行设计,并以设计内容为中心点完成采购和施工。在固定总价模式下,承包企业存在以下风险:
7.3.1、投标报价风险 。
对于大多数承包企业而言,他们擅长的领域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施工图设计来考虑投标策略,进行投标报价。而基于可行性研究、施工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以及业主要求所作的投标报价,没有类似项目的参考经验,很难准确作出既要中标又要盈利不会亏损的报价策略。
7.3.2、设计能力风险 。
在工程总承包固定总价模式下,往往存在承包企业擅长领域单一或资质不足,不能做到设计与施工的深度契合,无法实现在总价合同的先决条件的前提下总承包模式的完美契合。设计师在设计时片面地只顾满足强制性规范要求,发挥自己的想象,而不能兼顾或考虑项目潜在的支出成本及技术复杂的可能性,由此造成设计与成本脱轨、固定总价超合同金额的风险,甚至出现工程质量验收不达标问题。
7.3.3、签证变更风险 。
对于总价合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变更发生的初始原因及责任分界线的划分很重要。对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企业而已,预知风险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尤其重要。无论是从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还是成本管理和工期质量方面,总价合同意味着承包企业承受了更多的风险。因此,承包企业要高度重视设计角度包含的内容,及时与业主确认工作,着重研究招标文件的每处细节,避免给自己工作造成无法承受的压力。
7.3.4、市场价格浮动风险 。
固定总价的人材机不会因为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没有调整风险系数,是承包企业在面临未来市场价格行情走向的一项巨大挑战。而不可抗力等因素时常发生,例如前两年年疫情原因导致人工、材料价格明显波动来看,大量承包企业在大环境的驱使下被淘汰。
面对如此多潜在的风险,承包企业在选择上是由一定局限性的,对满足要求的承包企业也是一项巨大的考验。因此,市场可能失去潜在的投标人,并扰乱社会发展平稳,可能造成行业垄断现象。
强化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总价合同计价或组合计价模式推行的对策思考:
要推行符合各省实际情况发展需要的计价模式,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选择合理的计价模式,改变管理思路,我们常常受到传统计价模式的深刻影响,需要一个接纳和适应的过程,不能盲目激进,以免致使整个项目的每个环节出现纰漏,无法顺利完成。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合理配置总价和单价的工作内容,也便将风险合理分摊,不再单一全部地压在项目业主方便或承包商方面。原则上对于设计比较完整,可以通过经验法、指标法等数据估算造价的实体部分采用总价合同模式,对设计深度不够,采用了新工艺、新技术等不常见,不能合理确定价格的部分,建议采用单价合同,避免后期出现不确定因素,给项目造成不可预估的风险。在不同类型项目上,不断尝试,更新总结实践经验,以达到更加成熟稳定的合理化资源配置。
在项目定标阶段,对投标人资格条件及承包管理能力的考察也是改革路上不容忽视的要点。拥有一个有能力的团队并且团队核心主力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有整体经济实力和经营实力,以及在组织和统筹策划方面的能力,在投标环节都是重要的优势表现,也是保证承包人在履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保障。项目业主在面对改革新局面的时候,在前期应该对项目做好必要的深化设计、风险评估和预警,做好应对风险的方案和策略,更应该做好统一指挥和协调的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此轮计价模式的改革其实是方方面面的与时俱进。单从编制清单角度来看,对比以前的传统计价模式,为了避免施工过程中的漫天的签证变更,结算时候的价格纠纷,在编制清单前期就采用大量的模拟清单。这样操作虽然可以降低问题发生的概率,但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根源。大量清单项的编制无疑是加重了工作压力,占用了资源。在可以采用总价合同的情况下,对于过程的变更一律按照合同金额包干处理的方式解决,将风险转移,避免了铺天盖地的签证变更,减少了审计风险。为了公平公正起见,风险共担的原则,在项目标的很大的时候,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结构就可以平衡掉不对等的倾斜。
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模式未来的发展:
江浙沪沿海一带的许多城市实行工程总承包总价合同和总价单价组合式合同模式已经先于我省发展很多年。在他们的前沿带领下,我省通过不断借鉴经验,实践学习,随着行业变革的持续深入和深入,各类壁垒被逐步清除,工程建筑市场的格局也逐步被打开,它也将完成从传统到创新,在进行多样化的尝试发展之后,最后朝着集成的方向发展。应当说,我国计价模式改革不仅是政策倾斜和市场发展形势驱使,更是建筑业接轨国际市场的必然举措。
改革发展之路肯定不易,一般会从刚开始陌生的时候对适用性的质疑,到慢慢接触习惯后的理解,最后逐渐领略和感受改革价值的心之所向。实现该过程是需要整个行业每一位参与者共同参与、共同创造。我们不愿意被淘汰,就应该要学会接受和理解;我们要发展,要强大,就应该积极从一个行业起步做起。
结语:
在当今社会的飞速发展下,我们应该更为主动地去汲取优质的发展方案,更加敏锐地去洞悉高新技术与信息,不断超越自己,不断创新,和世界接轨并与之共同进步。目前,我国的政策仍然还在完善中,我们也都在试探摸索着前进,更多的还是要以实践经验来自我总结,自我分析,自我查缺补漏,为今后的发展做扎实的铺垫。但是,我们也应该要有不断进步的坚持和创新的勇气,更加科学地实现改革的飞跃。
此次改革是科学合理的、灵活创新的、简明适用的、系统全面的改革。要在国内和我省发布的相关政策指导意见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加强规范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行为。我省在编制相关指导意见中始终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和思路,提出了总价与单价组合以组合的形式循序渐进地适应市场变化;结合总承包合同计价特性,就计价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价格形式的选择、各项费用的组成、工程量清单及招投标价格式的编制、价款调整与支付等提出简明适用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贯穿工程总承包计价全过程,对各阶段所涉及的必要格式做了统一化处理,为实现工程总承包计价全过程数字化打好基础,方便各方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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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学习了新形势下基于EPC合同模式的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选型分析与应用对策,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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