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工程造价 \ 造价筹划 \ 为什么会“低价中标,高价结算”?关于结算高于中标价的真相

为什么会“低价中标,高价结算”?关于结算高于中标价的真相

发布于:2024-06-06 09:14:06 来自:工程造价/造价筹划 [复制转发]
 

“低价中标,高价结算” ,是一种在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的工程过程中,以低价中标,工程结算时却因各种原因导致最后结算高于中标价的行为。

主要有以下几种表象:


(一)中标人以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中标。其投标报价往往接近投标人的成本价,有的甚至低于成本价;

(二)设计方案不科学、不完整,为二次设计或深化设计埋下伏笔,造成工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更较大;

(三)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设计、工程量的变更未作严格、细致和明确的约定,增加了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的随意性。

低中标高结算产生的原因

1、图纸设计深度不够。 实际工作中,由于图纸设计深度不够、表述不清,设计不合理甚至是设计错误等,导致后期施工时产生大量的变更和签证,也为施工单位的不平衡报价埋下伏笔。

2、工程量清单编制缺乏精准性。 如清单工程量的计算失误、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项目特征描述与图纸不符、清单漏项等。

3、工程变更、签证事项不真实、内容或数量不准确。 一是有的建设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缺乏造价控制意识,对未经核实的事项随意签证,造成签证事项不真实,特别是利用隐蔽工程难以核实的特点,虚构事实和工程量。二是变更、签证只办增不办减。变更签证往往只办理增加的内容和工程量,而合同中包括而实际未做的项目未办理核减手续。

低中标高结算的五大弊端

由于中标人通过接近或低于成本的低价中标获得了建设工程承包权,无论中标人是否最终实现高价结算,都将会给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结算带来很多弊端。通常导致的不良后果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打乱了招标人的建设投资计划。 低价中标高价结算往往导致工程实际投资超出计划投资,令招标人处于若不追加工程投资,就可能面临工程不能按期、按质完工的尴尬境地。这种现象无论是对政府投资项目还是个人或者企业投资项目建设都造成了不利影响。如果招标人与中标人不能在追加投资上达成一致意见,或遇招标人无法或不能追加投资,而中标人又无法弥补资金缺口的情况下,则容易形成“烂尾”工程、“豆腐渣”工程等。

2、严重破坏了建筑市场竞争秩序。 低价中标一个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一些报价合理、各方面实力雄厚的企业被拒之门外,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若中标企业面临资金缺口问题,建筑企业要么在工程建设中偷工减料,要么以工程停工为条件与项目业主单位重新谈判,争取项目业主单位更多的资金投入。

3、增加了政府投资结算审计风险。 建筑企业在办理工程结算时,会想方设法多报工程价款,在审计部门实施政府投资结算审计时,审减额一般都会比较大,审减率比较高。在与建筑企业会商时取得一致意见难度较大,会商时间较长,影响审计工作效率,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审计风险。

4、可能增加工程的使用维护成本。 随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意识的提高和相关制度措施的不断完善,如今很少有人在涉及建设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和安全部分打主意。这些通过低价中标的企业为获得利润或者减少损失,一般在不影响主体结构质量和安全部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粗制滥造,给工程建成后的使用带来隐患,并增加后期维修维护成本。

5、为商业贿赂留下滋生漫延土壤。 如上所述,有的中标人为达到盈利的目的,往往与项目管理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机构等参建各方建立起不正常的利益关系。不排除其中少部分单位或个人,有利益输送的行为发生。

低中标高结算的应对方法

1、建设单位必须提供符合规范规定、具有一定深度的施工图纸, 这样既能减少施工过程的变更签证,也是编制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2、建设单位严格把控好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质量 ,有利于建设单位控制价格水平,减少结算争议。在清单的描述上要表述完整、详细且准确,对工程施工材料的规格、质量要求等应列入清单,避免或尽可能减少错项及漏项情况的发生。此外,在清单编制过程中如遇设计图纸深度不够或其他的原因,对工程要求的材料标准、设备定型等内容不明确、不清楚时应及时反馈给设计单位,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建设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增加限制不平衡报价的条款 ,如果实际工程量与原清单工程量偏差较大,或发现施工单位有明显的不平衡报价,建设单位可以按照不利于承包人的原则处理。

4、建设单位应核实工程变更签证的真实性、合理性。

一是分析工程是否存在变更必要,变更事项能否与其他资料相互佐证,并要求提供施工时的影像资料。同时对签证事项和工程量,审核人员应到现场察看并实地测量,对资料相互矛盾的地方要质疑。

二是分析变更签证的原因和责任方。通过审计发现,工程量增加变更签证是由于施工安排不当造成的返工、修补等情况造成的。

  • tumux_29064
    tumux_29064 沙发
    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1. 招标人设置了不平衡报价的陷阱:有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了不平衡报价的陷阱,例如故意压低某些单价,而在工程量清单中增加了这些项目的数量,或者故意提高某些单价,而在工程量清单中减少了这些项目的数量。这样,投标人就会为了中标而降低报价,而在结算时通过调整单价来增加利润。2. 招标人指定了材料设备的品牌和价格:有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指定了材料设备的品牌和价格,而这些品牌和价格往往高于市场价格。这样,投标人就不得不按照招标人的要求采购这些材料设备,而无法通过采购渠道和谈判来降低成本。投标人只能在报价中增加这些材料设备的费用,而在结算时无法调整。3. 招标人故意拖欠工程款:有些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故意拖欠工程款,或者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这样,投标人就会为了尽快收回工程款而不得不降低报价,而在结算时通过增加索赔来弥补损失。4. 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些投标人在投标时相互串通,故意压低报价,而在中标后通过协商或者其他方式调整价格,或者通过分包转包等方式转移风险和利润。这样,投标人就可以在中标后获得更高的利润,而招标人也可以在不增加成本的情况下获得更好的工程质量和服务。总之,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现象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它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也影响了工程的质量和效率。这种现象的根源在于建筑市场的供求关系失衡,招标人处于强势地位,投标人处于弱势地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强建筑市场的监管,规范招标人的行为,提高投标人的素质,保障工程的质量和效率
    2024-06-06 10:01:06

    回复 举报
    赞同0

造价筹划

返回版块

3113 条内容 · 129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新形势下EPC项目设计概算重要性及概算失控原因分析及应对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T/CCEAS001-2022中第3.2.1条规定, 发包人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时 , 应根据发包内 容 ,按照下 列规定作为建设项目 控制 投资的基础: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