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工程造价 \ 造价筹划 \ 公路工程项目取费类别划分及注意事项分析

公路工程项目取费类别划分及注意事项分析

发布于:2023-09-06 14:09:06 来自:工程造价/造价筹划 [复制转发]

此篇内容来分析下公路项目的取费类别,取费类别主要是影响项目的费率,进而影响到项目的单价和总价。根据编制办法条文说明,取费类别共有十项,分别是

1 土方:指人工及机械施工的土方工程、路基掺灰、路基换填及台背回填。此项取费类别主要对应路基土方开挖的相关定额,这里需要主义的时,路基换填不包括特殊路基的换填工程,特殊路基的换填工程在路面里面,所以大家会发现,地基垫层定额的工程类别是路面。

2 石方:指人工及机械施工的石方工程。所对应的主要是石方开炸相关定额,而问题是隧道的围岩开挖用什么工程类别?就应该按照隧道类别考虑

3 运输:指用汽车、拖拉机、机动翻斗车、船舶等运送土石方、路面基层和面层混合料、水泥混凝土及预制构件、绿化苗木等。若购买的材料的运输直接按照单价取费,要不要选择这个取费类别,购买的话就要按照构造物三取。


4 路面:指路面所有结构层工程、路面附属工程、便道以及特殊路基处理(不含特殊路基处理中的圬工构造物)。这里的路面包括正常路面工程,还包括隧道路面和桥面铺装的路面项目。

5 隧道:指隧道土建工程(不含隧道的钢材及钢结构)。隧道的钢材及钢结构在工程类别的第十项。

6 构造物Ⅰ:指砍树挖根、拆除工程、排水、防护、特殊路基处理中的圬工构造物、涵洞、交通安全设施、拌和站(楼)安拆工程、便桥、便涵、临时电力和电信设施、临时轨道、临时码头、绿化工程等工程。要注意拌合站的拌和与运输的工程类别是构造物一,同时特殊路基处理不包含土石方和换填工程;安全设施不包括金属标志牌、防撞钢护栏、防眩板(网)、隔离栅、防护网等钢结构工程;机电工程不包括设备安装工程。

7 构造物Ⅱ:指小桥、中桥、大桥、特大桥工程特大桥中有些是属于技术复杂性的大桥,技术复杂性的桥梁工程类别在第九个。

8 构造物Ⅲ:指商品水泥混凝土的浇筑、商品沥青混合料和各类商品稳定土混合料的铺筑、外购混凝土构件、设备安装工程等。

9 技术复杂大桥:指钢管拱桥、斜拉桥、悬索桥、单孔跨径在120m以上(含120m)和基础水深在10m 以上(含 10m)的大桥主桥部分的基础、下部和上部工程(不含桥梁的钢材及钢结构)。


10 钢材及钢结构:指所有工程的钢材及钢结构等工程。所有工程指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钢材及钢结构含钢筋及预应力钢材,钢沉井、钢围堰、钢套箱及钢护筒等基础工程,钢构件(含钢索塔、钢管拱、钢锚箱、钢锚梁、钢箱(桁)梁、索鞍、斜拉索、索股、索夹、吊杆、系杆)等安装工程,伸缩缝,支座,路基和隧道工程的锚杆、隧道管棚及钢支撑、金属标志牌、防撞钢护栏、防眩板(网)、隔离栅、防护网等。

全部回复(0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造价筹划

返回版块

3113 条内容 · 128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四则固定价结算纠纷典型案例判定

一、约定固定总价下浮,工程未完工的,已完工程造价是否下浮?(判例裁决为:不下浮) 【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工程总造价是否应当下浮5%。福建九鼎认为其5%的让利承诺是基于固定包干价作出的,鉴定机构按实际工程量的金额得出造价,改变计价基础,不应下浮5%。本院认为,根据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单栋包干价格人民币6,279,953.08元,在此总价下浮5%后单栋价格为:5,965,955.43元;五标段共计16栋,总价为100,479,249.28元,下浮后总价为95,455,286.82元。该结算条款采用包干价格,双方达成下浮合意的前提条件为“在此总价”,即包干的价格基础上。本案通过司法鉴定确定工程价款,改变了下浮合意的前提条件,故对于福建九鼎关于工程总造价不应下浮5%的主张,本院予以支持。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