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些年,建筑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特别在招投标环节,有的企业为了获得中标机会,不惜铤而走险,各种违规操作层出不穷,比较常见的就有投标文件造假。 这里,给大家分享几个因业绩造假,最终导致项目黄了的案例,案例中的标价加起来 近27亿 。
2022年3月25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浙发改法字〔2022〕5号)》,具体如下:
浙江省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接到实名举报 ,反映一公司 在参加“玉环市漩门湾拓浚扩排工程施工I标段” 投标时存在业绩造假 。
现查明: 该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条件业绩“茅洲河界河段综合整治工程(东莞部分)第二标段”的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主要工程量第7项显示清淤疏浚1051953.34m3,而案涉业绩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主要工程量第7项显示软基开挖51953.34m3。该公司 投标文件提供的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与本机关调取的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的工程量不一致,投标业绩存在弄虚作假 。
“玉环市漩门湾拓浚扩排工程施工I标段”为省重点建设项目, 中标项目金额为449500659元 。
省发改委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对该公司 罚款人民币4045505.93元 (按中标项目金额的千分之九计算);
2.对该公司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 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 和 直接责任人 分别 处罚款人民币364095.53元 (按单位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九计算)。
此前,郑州市西四环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西四环段绿化项目,两个标段也都黄了!
根据官方公布的中标公示:
第一标段中标价为1.42亿元。
第三标段中标价为1.23亿元。
2家企业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也都被取消!
郑州市住建局通报称:在郑州市西四环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西四环段绿化项目投标中,
一家企业所使用的项目经理业绩材料为虚假材料;
一家企业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后期补办,不能认定为有效业绩。
经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党组研究决定:
取消这2家公司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因使用虚假业绩,一家企业的违法行为移交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处罚,并予以通报。
具体如下:
关于对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西四环段绿化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单位的处理通报
郑建文〔2020〕136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投标人:
经查,江苏科X园林景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4月16日在参与郑州市西四环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西四环段绿化项目投标的投标文件中 所使用的项目经理业绩材料为虚假材料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之规定。河南天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业绩经调查虽然属实,但属于直接委托, 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后期补办,不能认定为有效业绩 。上述两家单位的行为扰乱了郑州市招投标市场的秩序,破坏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影响了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经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党组研究决定:
1. 取消 河南天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
2. 取消 江苏科X园林景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其违法行为移交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处罚,并予以通报 。
全市各建筑业企业要引以为戒,强化企业管理,加强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规范投标行为。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郑州市招标投标市场的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2020年7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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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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