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环保选线环境制约因素可分为环境禁建区、环境限建区两大类。其中,环境禁建区即无条件绝对禁止开发建设的区域,主要针对已划定为法定保护地的环境敏感区;环境限建区则为限制、有条件允许开发建设的区域,除各类法定保护地外,还包括未设立法定保护地的环境敏感区。什么是环境敏感区、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
公路工程选线阶段应避绕禁建区,并尽量避免、减少穿越和占用限建区;确需穿越和占用限建区的,原则上应设置比选方案充分论证其必要性,及环境合理性、环境可行性。
建设项目可分为污染影响类、生态影响类。公路工程是以生态影响为主要特征的建设项目。根据各法定保护地相关保护法、管理办法、条例等规定,四川境内的公路工程环保选线环境禁建区、限建区情况主要如下:
一、禁建区
(1)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
(2)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核心区、缓冲区)、未分区的自然保护区;
(3)世界遗产地:核心区、保护区;
(4)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一级保护区);
(5)湿地(自然)公园:国家级的湿地保育区;
(6)地质(自然)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
(7)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
(8)生态保护红线:法定保护地的禁建区。
二、限建区
(1)国家公园:一般控制区;
(2)世界遗产地:外围保护区;
(3)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实验区);
(4)风景名胜区:非核心景区;
(5)湿地(自然)公园:省级湿地(自然)公园,及国家级的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等;
(6)地质(自然)公园:非地质遗迹保护区;
(7)森林(自然)公园;
(8)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实验区;
(9)生态保护红线:法定保护地禁建区以外的区域;
(10)其它环境敏感区或重要环境保护目标。
应注意的是,虽然公路工程属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并不等于其不产生任何环境污染,只是其环境污染相对不明显。公路工程的污染影响源主要为施工期各类施工生产生活区的施工生产生活废水、各类施工场地施工扬尘和施工噪声,以及运营期服务设施和管理设施生活废水、交通噪声。其中,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运营交通噪声是不可避免的,仅可通过一定的措施加以控制,降低影响;而施工期各类施工生产生活区的施工生产生活废水、运营期服务设施和管理设施生活废水通常可通过优化其选址、布局以避绕特定区域,故而环保选线所说的环境禁建区、限建区并不适用于具有排污特性的临时工程、服务设施或管理设施。在具有污染影响特征时,很多环保选线的限建区将转变为禁建区。很多法定保护地允许公路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穿越,但不允许在其内排放污染物,即禁止建设具有污染影响特征的临时工程、服务设施或管理设施。
此外,各类法定保护地相关法规一般也是明令禁止在其内设置料场、弃渣场,进行采石、采砂、弃土、弃渣等开发建设活动的。因而料场、弃渣场等生态影响显著的临时工程在选址时,原则上也需避让各类法定保护地,具体情况以各法定保护地相关保护法、管理办法、条例等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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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公路工程环保选线制约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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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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