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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设计规范——建筑物构筑物规范

发布于:2022-09-29 14:31:29 来自:园林景观/景观规划设计 [复制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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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筑物的层数与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游憩和服务建筑层数以 1层或2层 为宜,其主题或点景作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高度和层数应服从功能和景观的需要;
2) 管理建筑层数不宜超过 3层 ,其体量应按不破坏景观和环境的原则严格控制;
3) 室内净高不应小于 2.4m ,亭、廊、敞厅等的楣子高度应满足游人通过或赏景的要求。
2. 游人通行量较多 的建筑室外台阶宽度不宜小于 1.5m ;踏步宽度不宜小于 30cm ,踏步高度不宜大于 15cm 且不宜小于 10cm ;台阶踏步数不应少于 2级
3. 管理用房和厕所的位置 ,应隐蔽又方便使用

4. 防护护栏其高度不应低于1.05m;设置在临空高度24m及以上时,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10m。护栏应从可踩踏面起计算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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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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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植物配置应注重植物景观和空间的塑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植物组群的营造宜采用 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 搭配, 速生树种与慢生树种 相结合,以发挥良好的生态效益,形成优美的景观效果; 2) 孤植树、树丛或群树至少应有一处欣赏点,视距宜为观赏面宽度的 1.5倍 或高度 2倍 ; 3) 树林林缘线观赏视距宜为林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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