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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设计规范——种植规范

发布于:2022-09-29 14:29:29 来自:园林景观/景观规划设计 [复制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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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植物配置应注重植物景观和空间的塑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植物组群的营造宜采用 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 搭配, 速生树种与慢生树种 相结合,以发挥良好的生态效益,形成优美的景观效果;
2) 孤植树、树丛或群树至少应有一处欣赏点,视距宜为观赏面宽度的 1.5倍 或高度 2倍
3) 树林林缘线观赏视距宜为林高的 2倍 以上;
4) 树林林缘与草地的交接地段,宜配植 孤植树 树丛 等;
5) 草坪的面积及轮廓形状,应考虑观赏角度和视距要求。
2. 游人通行及活动范围内 的树木,其枝下净空应大于 2.2m
3. 儿童活动场内 宜种植萌发力强、直立生长的中高型灌木或乔木,并宜采用 通透式种植  ,便于成人对儿童进行看护
4. 露天演出场观众席 范围内 不应种植阻碍视线的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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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临水平台等游人活动相对集中的区域,宜保持视线开阔
6. 园路两侧的种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乔木种植点距路缘应大于 0.75m
2) 植物不应遮挡路旁标识;
3) 通行机动车辆的园路,两侧的植物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车辆通行范围内不应有低于 4.0m 高度的枝条;
b. 车道的弯道内侧及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不应种植高于车道中线处路面标高 1.2m 的植物,弯道外侧宜加密种植以引导视线;
c. 交叉路口处应保证行车视线通透,并对视线起引导作用.

7. 滨水植物种植区应避开进、出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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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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