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联播报道,国务院8月24日召开的常务会议指出,当前经济延续6月份恢复发展态势,但恢复基础不牢固。要及 时果断施策,保持合理政策规模,用好工具箱中可用工具,加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又不搞大水漫灌、不透支未来。
会议指出,在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同时,再实施19项接续政策,形成组合效应,推动经济企稳向好、保持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争取最好结果。
主要包括: 增加3000亿元以上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额度,依法用好5000多亿元专项债结存限额。
记者多方了解到,
7月中上旬地方已上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国开行、农发行已大规模投放资本金
,其中农发行900亿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已全部投放完毕;今年
3.45万亿专项债在6月前基本发完,将在8月底完成支出。
二者均面临补充“子弹”的问题,在国常会增加二者额度之后,后续基建资金较为充裕,
基建投资有望持续回升。
国家统计局7月15日公布的数据显示,1-7月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7.4%,相比1-6月提高0.3个百分点。
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可追溯到6月末。6月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运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等筹资3000亿元,用于
补充包括新型基础设施在内的重大项目资本金
、但不超过全部资本金的50%,或
为
专项债项目资本金搭桥
。
中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从1996年开始建立。所谓
项目资本金
,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
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
,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
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因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可以用于项目资本金,该工具也被市场称为
“软贷款”
,也被称为基础设施投资基金。
据记者了解,今年基金项目申报中,
监管部门要求申报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20%
,累计安排的基金占项目资本金比例在50%以内。
此外,扣除各类中央财政性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券和基金后,
地方和项目单位资本金出资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
南方省份某地市发改系统人士解释称,
假设一个项目总投资2亿元,那么资本金需要4000万元,地方和项目单位至少需要出资1000万。
假设该项目此前已获得了2000万的资本金,当前缺口2000万,但是只能申报500万基金作为项目资本金,即(2000万-1000万)*50%。
国开行7月22日披露,
在取得银保监会批复后,国开行第一时间完成基金(国开基础设施基金有限公司)注册设立
,并实现首批两个项目投放。
农发行方面,7月20日农发基础设施基金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7月21日农发行成功投放全国首笔农发基础设施基金5亿元
,用于支持重庆市云阳县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
农发行近日披露,截至8月20日凌晨,农发基础设施基金完成全部900亿元资金投放,
支持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能源基础设施
等领域项目500余个,后续面临补充“子弹”的问题。
此次国常会增加3000亿额度后,
基础投资基金总额度将达到6000亿
。
7月21日召开的国常会指出,依法合规做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资金投放等工作,强化激励、不搞地方切块,成熟项目越多的地方得到的支持越大。引导商业银行相应提供配套融资,政策性银行新增信贷额度要及时投放。
根据国常会的最新要求看,可形成
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融资模式
,起到杠杆撬动作用。商业银行配套融资也有落地。
工行
披露,截至8月中旬,工行已实现对基础设施基金投资涉及的5个省、8个项目完成贷款审批金额近370亿元,实现配套融资投放合计逾26亿元。
光大银行
8月23日披露,光大银行合肥分行成功为池州港乌沙港区码头项目投放首笔配套贷款360万元,成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落地的首笔国家基础设施重大项目配套融资。
如以20%的资本金比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作资本金的比例不超过50%测算,
理论上6000亿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可撬动的投资规模为1.5万亿
,将对基建投资形成支撑。
21世纪经济报道此前独家报道,6月底
监管部门通知地方,要求地方申报2022年第三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
,其目的在于着力发挥专项债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作用,切实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按照监管要求,此批申报项目可在
交通基础设施、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
等既有九大领域的基础上,将
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
纳入申报范围。
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司长罗国三8月16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8月份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期我们
又组织地方报送了第三批专项债券项目
,目前已筛选形成准备项目清单反馈地方,同时抄送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
考虑到今年用于项目建设的
3.45万亿专项债额度已经基本发行完毕
,新一批专项债项目仍需额度匹配。目前看,这一额度主要来自于存量限额。
中央政治局7月28日召开的会议指出,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地方政府用足用好专项债务限额。
近期又进一步明确为,当前地方专项债余额尚未达到债务限额,要依法盘活债务限额空间,并用好已发行的地方专项债。
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 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18.2万亿,余额16.7万亿 ,二者存在1.5万亿的空间。
这一“空间”在各地之间并非平均分布, 京沪两地较多 ,京沪之后是江苏、河南、河北、福建、山东、广东等省份。
8月24日的国常会指出, 依法用好5000多亿元专项债结存限额 ,低于1.5万亿的规模。其原因可能在于: 一方面,要为未来化解风险留有空间,比如用于建制县隐性债务化解试点或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二是近年专项债大规模发行后,法定债务率已大幅上升。
8月19日,财政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坚决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指导地方用好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充分利用近期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相对较小的窗口期
,完成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发行收尾工作。
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按照“零容忍”的要求,督促地方
加快专项债券项目管理
,切实防范专项债券风险。
同时,研究
指导地方用足用好专项债务限额
,依法盘活债务限额空间,发挥有效投资作用。
记者从多位财政系统人士了解到,
地方债存量限额已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批
,因而无需再次审批,经财政部及省级政府审批后即可使用。
但采用限额与余额空间发债后续至少要经过两个必要程序。
一是财政部对第三批专项债项目进行审核
,因为只有财政部发改委两个部门共同审核通过的项目才能发行专项债。
二 是省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相关预算调整方案
。发行专项债将会增加当年财政收支规模,相应需要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中泰证券首席固收分析师周岳表示,今年预算财政前置发力后,后续政策空间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结合7月政治局会议和日前经济大省经济座谈会的政策表态看,
总量层面的增量政策力度可能不及预期。
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以及配套信贷的投放作为接力手段,有望发挥托底对冲作用。
1、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和传导效应,降低融资成本;
2、核准开工一批基础设施等项目,项目要有效益、保证质量,防止资金挪用;
3、出台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平台经济发展;
4、允许地方“一城一策”运用信贷等政策,合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5、支持中央发电企业等发行2000亿元债券,再发放100亿元农资补贴;
6、决定向地方派出稳住经济大盘督导和服务工作组,促进政策加快落实;
7、部署进一步做好抗旱救灾工作,强化财力物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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