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竣工结算及其作用
(1)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是指一个单位工程或单项建筑工程竣工,并经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验收后,承包商与建设单位之间办理的最终工程结算。工程竣工结算一般以承包商的预算部门为主,由承包商将施工建造活动中与原设计图纸规定产生的一些变化,与原施工图预算比较有增加或减少的地方,按照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方法与规定,逐项进行调整计算,并经建设单位核算签署后,由承发包单位共同办理竣工结算手续,才能进行工程结算。竣工结算意味着承发包双方经济关系的最后结束,因此承发包双方的财务往来必须结清。
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一般公式为竣工结算工程价款=预算(或概算)或合同价款+施工过程中预算或合同价款调整数额-预付及已结算工程价款-保修金
(2)竣工结算的作用
竣工结算的作用有以下4个方面。
①企业所承包工程的最终造价被确定,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经济合同关系完结。
②企业所承包工程的收入被确定,企业以此为根据可考核工程成本,进行经济核算。
③企业所承包的建筑安装工作量和工程实物量被核准承认,所提供的结算资料可作为建设单位编报竣工决算的基础资料依据。
④可作为进行同类经济分析、编制概算定额和概算指标的基础资料。
2、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
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的依据有以下7个方面的内容。
①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验收单。这是编制竣工结算书的首要条件。未竣工的工程或虽竣工但没有进行验收及验收没有通过的工程,不能进行竣工结算。
②工程承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
③经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原工程概预算及增减概预算。
④施工图、设计变更图、通知书、技术洽商及现场施工记录。
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参考概预算价格差价凭据、暂估价差价凭据,以及合同、协议书中有关条文规定需持凭据进行结算的原始凭证(如工程签证、凭证、工程价款、结算凭证等)。
⑥本地区现行的概预算定额、材料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有关文件规定、解释说明等。
⑦其他有关资料。
3、竣工结算的编制方法
竣工结算书的编制,随承包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①采用施工图概预算加增减账承包方式的工程结算书,是在原工程概预算基础上,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发生的设计变更、材料代用、施工条件的变化、经济政策的变化等影响到原施工图概预算价格的变化费用,又称为预算结算制。
②采用施工图概预算加包干系数或每m2造价包干的工程结算书,一般在承包合同中已分清了承发包单位之间的义务和经济责任,不再办理施工过程中所承包内容的经济洽商,在工程结算时不再办理增减调整。工程竣工后,仍以原概预算加系数或m2造价的价值进行计算。只有发生在超出包干范围的工程内容时,才在工程结算中进行调整。
③采用投标方式承包工程结算书,原则上应按中标价格(成交价格)进行。但合同中对工期较长、内容比较复杂的工程,规定了对较大设计变更及材料调价允许调整的条文,施工单位在竣工结算时,可在中标价格基础上进行调整。当合同条文规定允许调整范围以外发生的非建筑企业原因发生中标价格以外费用时,建筑企业可以向招标单位提出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为结算调整价格的依据。
4、竣工结算编制程序中的重要工作
(1)编制准备编制准备包括以下4个方面的内容。
①收集与竣工结算编制工作有关的各种资料,尤其是施工记录与设计变更资料;
②了解工程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和施工进度、施工安排与施工方法等有关内容;
③掌握在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调整与变化,并注意合同中的具体规定;
④检查工程质量,校核材料供应方式与供应价格。
(2)对施工图预算中不真实项目进行调整
①通过设计变更资料,寻找原预算中已列但实际未做的项目,并将项目对应的预算从原预算中扣减出来。例如,某工程内墙面原设计混合砂浆材刷,并刷106涂料。施工时,应甲方要求不刷涂料,改用喷塑,并有甲乙双方签证的变更通知书,那么在结算时扣除原预算中的106涂料费用,该项为调减部分。
②计算实际增加项目的费用,费用构成依然为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上例中的墙面喷塑则属于增加项目,应按施工图预算要求,补充其费用。
③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由于政策变化而引起的调整性费用。在当前预结算工作中,最常见的一个问题是因文件规定的不断变化而对预结算编制工作带来的直接影响,尤其是间接费率的变化、材料系数的变化、人工工资标准的变化等。
(3)计算大型机械进退场费预结算制度明确规定,大型施工机械进退场费结算时按实计取,但招投标工程应根据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规定办理。
(4)调整材料用量引起材料用量尤其是主要材料用量变化的主要因素,一是设计变量引起的工程量的变化而导致的材料数量的增减,二是施工方法、材料类型不同而引起的材料数量变化。
(5)按实计算材差,重点是“三材”与特殊材料价差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委托承包商采购供应的“三材”和一些特殊材料按预算价、预算指导价或暂定价进行预算造价,而结算时如实计取。这就要求在结算过程中,按结算确定的建筑材料实际数量和实际价格,逐项计算材差。
(6)确定建设单位供应材料部分的实际供应数量与实际需求数量材料的供应数量与工程需求数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对于建设单位供应材料来说,这种概念上的区别尤为重要。
供应数量是材料的实际购买数量,通常通过购买单位的财务账目反映出来,建设单位供应材料的供应数量,也就是建设单位购买材料并交给承包商使用的数量;材料的需求数量指的是依据材料分析,完成建筑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的客观消耗量。如果上述两量之间存在数量差,则应如数进行处理,既不能超供也不能短缺。
(7)计算由于施工方式的改变而引起的费用变化预算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有关施工过程费用,但实际施工时,施工情况、施工方式有变化,则有关费用要按合同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地下工程施工中有关的技术措施、施工机械型号选用变化、施工事故处理等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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