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根据百度百科定义是
⑴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⑵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⑶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⑷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根据深圳规划局工作报告显示,去年2017年,深圳保持新增违建“零增量”,且全年拆除存量违建2378万平方米。且今年也一直保持着新增违建“零增量”的情况。2018年11月7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发不了《关于做好没收违法建筑执行和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接下来划重点:1.深圳市、区财政主管部门是没收违法建筑的接收单位。2.违建如被没收,法律层面上将转化为国有资产。
当然,该意见也指出,没收执行后的违法建筑属于国有资产,由接收单位世纪控制。各区政府也应当对没收的违法建筑进行登记造册,将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统一登记入库,载明建筑位置、建筑面积、占地面积等相关内容,并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案卷材料、人民法院做出的裁定书等司法文书、《非法财物移交书》等移交文书进行造册存档。
而被没收的违法建筑主要将采取收回国有土地的方式,对非法占有国有土地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责令或依法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已出让国有土地上仅因规划违法没收的违建,因公共利益需要,由规划国土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等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可遵循等价值原则给予货币补偿,具体标准可以参照市政府征地补偿有关规定执行。收回土地后,规划国土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筑现状制定出让方案,并对地上建筑物进行评估,评估价格应作为土地及房产出让价格的组成部分。违建从此以后也就躲过了直接拆拆拆的命运,但是之后的行动还有待时间给我们答案。
公众号关注“标经理”,获取更多建筑行业资讯。不知道大家对于深圳出台的这一政策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和我们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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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销售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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