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有关中央企业: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现印发给你们。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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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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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简介: 经优异网校统计: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办法,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5个科目,单科滚动周期为2年。 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建设工程中从事造价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造价工程师是指由国家授予资格并准予注册后执业,专门接受某个部门或某个单位的指定、委托或聘请,负责并协助其进行工程造价的计价、定价及管理业务,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工程经济专业人员。国家在工程造价领域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套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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