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给排水工程 \ 建筑消防给水 \ 宾馆高度大于12m的升庭喷淋设计问题急急急!!

宾馆高度大于12m的升庭喷淋设计问题急急急!!

发布于:2007-12-28 12:41:28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多层宾馆,升庭大于12m,屋顶采光板,升庭下部功能为自助餐厅, 2 3层升庭7.8m宽,1层14m宽,长度均为40.5m,消防如何设计? 喷淋? 雨淋? 水炮? 请各位大哥大姐大虾们多多指点 急急急急急!!!!!!!!!!!!!!!!!

全部回复(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
  • hahaxiao1978
    hahaxiao1978 沙发
    1、用水炮来充当喷淋的角色;
    2、雨淋系统,再将每层相通部分进行喷头布置进行分隔;
    2007-12-30 20:30:30

    回复 举报
    赞同0
  • dq119
    dq119 板凳
    规范也没有说,中厅一定要设自动灭火设施,是后来人们根据危险性和场地特点,设计出了电动消防水炮,才有人用水炮的情况,在水炮出来之前中厅是不会有自动设施的。

    但是该注意的是,如果你中厅下面的场所属于规范要求设自喷的场所,就得设自喷了。这就是说,如果你中厅下面什么可燃物也不放,那就可以不设自动消防设施,仅在中厅周围的回廊设喷淋即可起到应有作用,中厅下没有东西燃烧也不用灭火!

    但楼主所说中厅下面的场所是餐厅,这样就不好说了。最好是中厅弄成个宾馆大堂什么的,可燃物少点。这样可以勉强过去。

    本人在实践中也遇到过,商场的中厅,在设计时说是不做商场的,仅做公用大厅,就没有强制设水炮,但其使用时却摆上了货架。一旦失火就只能人工灭火。

    曾讨论过中厅高度超过12米时使用集挡板,但现在看来不行,热气太容易升到集热板上面,喷头不能及时开启。

    但大量使用自动水炮,成本又比较高。

    综合考虑,对于资金薄弱的建设单位,不愿意在消防投资太多的,就需限制中厅的设计,或将中厅下方规划为实际使用中可燃物少的场所。对于有钱的单位,人家为好看,也不怕花那点钱,那就高标准设计吧!!



    欢迎登录我的消防论坛进行讨论各消防问题
    http://www.long119.cn
    2007-12-28 21:01:28

    回复 举报
    赞同0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返回版块

28.34 万条内容 · 713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泡沫灭火系统缓冲装置的设置

对于水溶性可燃物料储罐设置的低倍泡沫灭火系统,是否必须设置缓冲装置?如果不设的话,增大泡沫液供给强度,是否能够满足设计要求呢?请高手指点。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