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社会转型导致城市设计面临的一系列危机,使得“维护与增进建设环境的公共价值”目标在实践运作中时常难以为继。抱有理想的实践者往往是在政治权力与资本势力的夹缝中试图获取一些有利资源来支撑社会理想。
城市设计实践还如何能够发挥应然的实效作用?这可能依赖于当代勃兴的中国市民社会,从中可以汲取社会资源。换言之,中国市民社会的兴起为城市设计创造出历史新契机。甚至说,这一历史机遇是城市设计实践缓解其面临的结构性困境的重大转折。
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与政治体制的民主化改革、思想观念的巨大解放,引起强烈的社会结构变迁和利益分化解组,进而推动了中国市民社会的形成和发展,“市场化、世俗化、自主化、个性化、契约化等等成为一种带有普遍性的追求”。与西方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对抗”或“制衡”关系不同,中国的市民社会发展对政治有很强的依赖性,此其必然既是演进的,又是建构的。
中国市民社会在与国家的关系上采用“合作型”或者“政府主导型”自治而非“对抗型”的理念,这一思维的关键意义在于,欲求摆脱精英式路径的束缚,转入对社会力量的关注。这促使城市设计实践在摆脱了单向度的“精英论述”理念之后,更多关注和转向借助于市民社会的各类动力资源,成为当代本土城市设计发展或缓解实效困境的必由之路,亦是中国社会转型为城市设计创造的新契机。
K. Linch
曾采用“
city design
”来代替“
urban design
”,以强调城设计中的市民性与市民化问题,以此引起城市设计者对市民社会空间权利诉求的重视。
中国市民社会雏形的形构源于当代中国社会的自由空间不断加大,反过来又加速了社会空间与资源的自由流动。市民社会雏形若出现在城市设计实践中,真正可能为维护社区民众自身利益而产生实质性影响,而非仅仅依赖于公共权力和知识权威为其提供利M
保障,事实上这种保障常常被异化。
中国特色的地方政治文化往往造就的是“权力的景观”,而与市民的日常生活无关。当代中国市设计没有真正成为“市民的设计”,乃是由于实践中市民利益(尤其是弱势群体)代言人的缺席,政府和城市设计者并不能理想地满足这一职责,而必须有赖于市民社会的形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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