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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空间”的社会理论化

发布于:2017-05-02 16:49:02 来自: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 [复制转发]
哈贝马斯关于公共领域的观念,不但是当代社会科学的经典理论,其对公共领域所使用的空间隐喻(metaphors) ,如希腊的 Agora 广场、公共广场、沙龙、咖啡馆、俱乐部等,给我们城市规划学者与设计师以无穷的遐想。正如王维仁所见,哈贝马斯所谓自主性市民的公共空间虽然被新左翼学者讥为“天空之城的神话广场”,但是这种“曾经拥有,现在失去,未来必须恢复”的市民空间,确实能成为有理想的建筑与城市设计师的精神寄托。

相对于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论述,法国社会学者Henri Lefebvre 提出的“空间生产” (the production of space) 的理论,将“公共空间的社会生产”推展成想象空间 (imaginedspace) 、生活空间 (lived space) 与真实空间 (real space) 三个向度。而公共领域就是一种介于生活空间与真实空间之间的一种概念性的想象空间,一种构想的空间,是象征的实践 (symbolic practice) 、论述实践 (discursive practice) 与意识形态的实践。王维仁则指出,资本主义在透过商品与官僚的多重运作时,需要建筑与规划等学科提供一种论述的实践,以支配城市的公共空间与社会,这种公共领域与市民真正生活的公共空间是有所不同的。

其实,城市公共空间的价值不在于表面的产权(公有),甚至,还不仅止于在活动功能层次的可及性(对公众开放)而已,而是:对更深刻的需要( needs) 是有反应的 (respon-sive) 、涉及政治民主的权利 (rights) 以及关乎意味深长的意义 (meanings) 的实践。公共空间莫过于使人舒服、支持活动、为使用者提供认同,以及为空间增加意义,为人间添加胜景。

夏铸九的“公共空间”社会理论,关注真实的物质公共空间“生产”的社会过程、政治经济过程。“公共空间”成为“市民主体性建构”和“国家一社会新的历史关系”的重要角色。“公共空间应是在都市过程中迈向市民城市的积极元素,由于公共空间是都市服务的主要环节,地方草根社区大多察觉到,争取自己的公共设施其实是种权利……这就是建构公共空间的社会政治过程。”夏铸九尤其指出,“对规划与设计专业者而言,建构公共空间的设计策略与政治敏锐度,是执行过程中最为关键的能力……现代建筑的机能主义与后现代的形式主义偏失,就在于未能就社会与政治过程来处理空间对象,也未能思索公共空间的历史意义。”



  • 飘逸者
    飘逸者 沙发
    谢谢楼主分享
    2017-05-03 09: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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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城市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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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领域”的社会政治学理论试图厘清社会生活中国家(政府)一社会一市场的关系,以批判性地建构市民社会为理论旨趣。德国社会学家哈贝马斯于 1962 年出版的《公共领域的结构变迁》曾对“公共领域”深入论析。哈贝马斯提出公共领域作为“公共性”具体实践的场域,是公众以理性批判、论辩精神构成的领域,包括政党、媒体、报纸杂志等。“公共性”作为一个公众参与的场域,是公共领域的核心概念,它衔接了国家机器与私人领或,调和国家与社会的需求,因为“公共性”而使得决策变得透明,公众借由“公共性”的发挥而达至与国家公权力领域相抗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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