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
0人已收藏
0人已打赏
0人已点赞
分享
全部回复(11 )
主题
回复
粉丝
注册消防工程师
3.17 万条内容 · 478 人订阅
阅读下一篇
GB50116-2013 条文:3.1.5: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点,其中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2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任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所控制的各类模块总数不应超过1600点,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1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内容不能包含下列词语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1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阿胜01
沙发
肯定有出处的
2017-04-14 14:37:14
赞同0
-
nzbf4hm
板凳
之前考一建的时候,最喜欢看的是法规,其次是经济。因为法律条文以严谨著称。 后面看专业科目的教材,简直要疯掉。特别是机电教材,连专业名称都不统一,可能前面章节这样说,转几页又换个通俗的名称。不像是写教材,倒像是工地开例会。很是随意。 这本规范我看前言里说到修修改改好多年,没想到就这个水准,真是失望至极。
2017-04-14 11:07:14
赞同0
加载更多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