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4张截图为《GB50736-2012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中对新风设置要求的相关条文。
第一个问题,公共建筑中除分体空调外的其它空调形式,包括全空气系统、空气-水系统、VRV多联机系统是否必须设置新风?
第二个问题,新风的形式是否必须采用新风机组进行处理后送入房间?
第三个问题,可否仅设计排风,新风从门缝自然渗透,达到补充新风的要求?
第四个问题,如果新风不采用新风机组对新风进行处理,直接送入房间内,风机盘管或多联机末端设备是否应按室内房间负荷加上新风负荷来进行设备选型?
第五个问题,如果新风不经过处理直接送入房间,是接入送风管还是回风箱或距离回风口较近的位置?
额外增加一个问题,过渡季节关闭末端风机盘管等室内空气处理设备,采用新风承担室内负荷,则对应的过渡季节切换控制,应采用何种指标或控制方法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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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感觉还是没解决问题。以前GB50019-2003,可以根据6.3.14条条文说明,向甲方说明,除了分体空调,其他包括多联机在内的中央空调根据规范要求都必须设新风系统。到了GB50768,3.0.6只是说了新风量,没规定方式;7.3.19的表述更像是做新风系统时应该怎么做,而不是必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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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漂亮,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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