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人已收藏
0人已打赏
免费0人已点赞
分享
建筑消防给水
返回版块28.36 万条内容 · 721 人订阅
阅读下一篇
【规范讨论】室内消火栓可以跨越防火分区灭火吗?先看老规范怎么规定的 火灾发生时,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都将关闭,因此,消火栓不宜跨越防火分区进行灭火。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4.3.7条明文规定:“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二只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虽然《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末对“消火栓应为所在防火分区服务”作出明文规定,但一般认为,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等级不宜低于非高层民用建筑的,故《建规》GB50016-2006第8.4.3.7条可以认为同样适用于高层民用建筑。这是老规范的理解。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15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其次,我们都很注意商业网点的面积,但还应注意商业网点的营业范围,如果有明显的突破了营业范围也可以不认为它是商业网点,那该上喷淋就上。
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