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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房子质量不合格该怎么办一位朋友05在桂林买了一套房子,办理完首付及银行按揭后,一直没得看房。07年3月接到开发商的通知,去售楼部签一份协议,大至内容是“业主所买房子的厨房上部是卫生间,净高只有2.2米,开发商考虑到给业主使用上带来不便,故厨房部位打八五折,退还业主三千元房款,今后业主有任何使用问题及要求均与开发商无关”。当时朋友提出拿协议回去商量再说,但开发商不允许。考虑到首付及按揭已办理,提出退房不大现实,且销售人员说沉板位置只有一小部份,对使用不会造成影响,所以再无奈的情况下签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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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