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6-04-12 11:17:12
来自:环保工程/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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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几何时,“小桥、流水、人家”的美丽乡村,变成了记忆中的画面。为此,民革北京市委日前呼吁,进一步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建设山清水秀的北京美丽新农村。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开展了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和处理率有所提升。但由于基础设施薄弱、污水处理难度较大,农村污水治理仍面临许多困难。”民革北京市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青山绿水是美丽乡村最宝贵的资源。民革北京市委建议,通过对农村居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深入调研,科学合理地编制“十三五”规划;明确主管部门,改变多头管理的现状;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筹资模式、建设模式、运营管理模式、运行监督模式;出台相关法规制度,建立污水治理长效机制。
因地制宜制定农村污水处理方案。民革北京市委认为,在水源保护涵养区,主要出水指标应严格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在其他地区,建议结合实际需要,科学制定污水治理方案;对于居住分散的山区,应选择分户处理技术;对于距离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较近的农村,应就近实现城带村、镇带村。尤其是要实现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处理设施同步建设,实施资金倾斜政策,加大政府财政对管网投入的力度。
“农村缺乏一支专门致力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技术队伍。”民革北京市委在调研中发现,农村污水治理存在一种反复的“怪圈”,为此建议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向社会购买服务,实现专业化运行维护。
改善农村水环境,农民既是受益者,也应是监督者。在民革北京市委看来,在明确监管主责部门的同时,应建立多部门合作、依靠农民、社会群体参与监督的工作模式。尽快构建监管体系、评估考核体系,为有效监督奠定基础,同时,可通过招标购买服务,实施第三方监督检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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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问题得从跟上解决,农村留不住农民就谈不上环保;留住农民就用不到环保,农业污染物基本上都能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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