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建筑结构 \ 混凝土结构 \ 讨论:迎水面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问题

讨论:迎水面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问题

发布于:2007-11-03 14:38:03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复制转发]
地下工程防水规范规定迎水面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还是强条。
这和混凝土规范的二类a环境的楼板20厚保护层不照应,这里也是强条。
如果用50mm,也符合混凝土规范的要求,>20mm了嘛,那么混凝土规范规定二类a环境的20mm又有何意义呢?
现实的设计中可能我们都会采取20mm,那又是怎么说服防水规范的呢?
请大家讨论一下

全部回复(1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syj04106-1
    syj04106-1 沙发
    不过图集《05SG109-1地震作用、地基基础》上3.6.16条又是:

    3.6.16 地下室顶板上覆土时或顶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层时,板厚不满足要求。
    未命名.GIF
    改进措施:
    (1)图3.6.16当紧贴于高楼的地下车库或地下辅助用房其顶部需覆土作为绿地时,覆土的厚度应满足当地园林局的规定(北京为3m);
    (2)当地下一层顶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时,地下一层顶板厚度不宜小于180mm,地下一层外墙应能承受顶板传来的水平力和竖向荷重,其厚度应不小于250mm。
    (3)图3.6.16若当上部结构嵌固于-3.0m时其板厚不宜小于180mm,-2.80m处顶板厚度除满足板上覆土重量要求外,其板厚亦不宜小于180mm,当需防水时不宜小于250mm,且应采用防水混凝土,迎土面或迎水面的钢筋保护层不宜小于50mm且需设防水层,若允许消防车通行,应考虑其影响。

    [ 本帖最后由 syj04106-1 于 2009-1-6 21:13 编辑 ]
    2009-01-06 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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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yj04106-1
    syj04106-1 板凳
    朱炳寅的规范理解上有关于保护层的最新说法:就是一般的民用建筑地下室建议采用混凝土规范的保护层取值,不过看下一条帖子,又没法确定了:Q

    [ 本帖最后由 syj04106-1 于 2009-1-6 21:16 编辑 ]
    2009-01-06 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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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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