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电气工程 \ 供配电技术 \ 《交通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关于大空间照明

《交通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关于大空间照明

发布于:2015-12-11 15:47:11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复制转发]
8.3.2 大空间及公共场所的照明种类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 各场所均应设置正常照明;
2 各场所下列情况应设置应急照明:
1)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进行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
2)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各类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应设置疏散照明;
3)应急照明设置部位可按表8.3.2选择。

表8.3.2 应急照明的设置部位




应急照明种类 设 置 部 位
备用照明 消防控制室、自备电源室、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及排烟机房、电话总机房、电子信息机房、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控制室、安全防范控制中心、监控机房、机场塔台、售(办)票厅、候机(车)厅、出发到达大厅、站厅、安检、检票、行李托运、行李认领处以及在火灾、事故时仍需要坚持工作的其他场所,指挥中心、急救中心等
疏散照明 疏散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疏散通道、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售(办)票厅、候机(车)厅、出发到达大厅、站厅、安检、行李托运、行李认领、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安全出口等

第一次做城市客运站,我的问题是

1.候车室,售票厅这样的大空间。备用照明如何设置,大厅柱子上用自带电源的双头灯吗?还是大厅的照明采用自带蓄电池的灯具。

2.上述两种情况,大厅的照明属于消防照明吗?需要强启吗?
  • 丁叮盯钉
    丁叮盯钉 沙发
    是汽车客运站
    2015-12-11 15:48:11

    回复 举报
    赞同0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供配电技术

返回版块

97.85 万条内容 · 2070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请教继电保护的整定计算和相邻元件问题

我的理解是本级保护的作用范围是从本级保护元件的安装位置到下级保护的安装位置,本级保护可作为下级保护的后备保护,两者之间要有选择性,在下这样理解是否正确?图中标为红色的部分来自配电手册的线路继电保护。 要求的是总将变电所到车间变电所的线路的继电保护,在下的理解是应选择相邻元件始端的三相短路电流(在下理解相邻元件,即为保护装置的下一级,所以其始端也在本级保护元件的非电源侧,且其紧邻保装置的非电源侧,其电流更接近流过保护装的电流),而非配电手册中提到的相邻元件末端的三相短路电流?我哪里理解错了?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