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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容积率计算办法

发布于:2015-11-09 15:38:09 来自:建筑设计/建筑规范 [复制转发]
1、容积率是指某一基地范围内,地面以上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总和与基地总面积的比值。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 3--2005)的规定执行;遇有特殊情况,按照本规则下列规定执行。
2、当 住宅建筑标准层 层高大于 4.9 ,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住宅建筑 层高大于 7.6 ,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3、当 办公建筑标准层 层高大于 5.5 ,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办公建筑 层高大于 8.8 ,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4、当 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 层高大于 6.1 ,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普通商业建筑 层高大于 10 ,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5、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l.5米以上时,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足1.5米的,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地下室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6、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悬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当进深超过l.8米的各类阳台,均按全面积计入客积率。
7、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底层车库、杂物间等。当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若层高不足2.2米的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
8、住宅、办公、普通商业建筑的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公共部分,特殊用途的大型商业用房,工业建筑、体育馆、博物馆和展览馆类建筑暂不按本规则计算容积率,其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
9、建筑设计单位应在建筑方案总平面图上分别注明建筑面积和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计算值详细清单。

全部回复(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
  • 真仙
    真仙 沙发
    这是哪一年的?还是传个文件的好
    2015-11-10 1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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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wxf20072008
    wxf20072008 板凳
    真是地方特色
    2015-11-09 15: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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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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