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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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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规第8.3.1.4:超过5层或体积大于10000M2的办公楼、教学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他民用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条文说明中说:集体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室内消防给水设计,要按照公共建筑的要求进行。请问上述条文该如何理解?个人理解条文中的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理应(或说主要)是指集体宿舍等,不知条文说明里的“要按照公共建筑的要求进行”是什么意思?请大虾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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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谢谢这么多好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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