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建筑设计 \ 建筑规范 \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75026-2014)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75026-2014)

发布于:2015-08-31 16:47:31 来自:建筑设计/建筑规范 [复制转发]
本帖最后由 nwqln-2006 于 2015-8-31 16:57 编辑

咋不能连接正文呢?

全部回复(5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wuanlun
    wuanlun 沙发
    谢谢楼主分享!!
    2017-08-23 18:30:23

    回复 举报
    赞同0
  • 阿翟
    阿翟 板凳
    谢谢楼主分享,辛苦!!!
    2017-06-27 16:33:27

    回复 举报
    赞同0
加载更多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规范

返回版块

34.59 万条内容 · 498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超高层敞开式办公层的消防疏散距离问题

建筑属于超高层一类公共建筑,单层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每层为一个防火分区,疏散楼梯门口至末端最远点直线疏散距离31米,经消防局审图为不符合规范要求。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表5.5.17中其它建筑物高层的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20米做为依据,计得疏散距离仅为25米,我想按这条规范应该是不正确的,本人认为应根据第5.5.17.4条: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米为确;以此条规范计得的疏散距离是37.5米,条文说明中明确了本条中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场所,包括敞开式办公区,不知道我理解的是否正确,如果说正确为什么消防局审图会说不够疏散距离,还有所谓直线距离是不是以疏散楼梯门的半径距离为标准。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