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LED灯的发展、优势和存在的问题
白光LED的研制成功,使LED进入照明领域,成为一种发光机理和热辐射光源、气体放电光源不同的新型光源。
LED灯具有很多突出的优点,如光效高,寿命长,调光、调色方便,还有起点快,尺寸小,耐低温,耐震动等。近20年来,在照明领域的发展和应用十分迅速。
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市场大部分产品颜色质量不佳,色温高,显色性偏低,眩光较大,光通维持率不高,谐波含量大。有的问题是LED自身的弱点,有些是前进中的问题,都有待在未来实践中,给予足够重视,不断解决。
2 建筑照明选用LED灯的技术要求
(1)选用光源的原则
无论何种光源,都应该保证照明质量(舒适宜人的光源颜色,良好的眩光控制等),高效节能,有利于提高人的工作、生产效率和生活质量,有利于保护人的身心健康。
(2)依据
新修订实施的《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已于2014-06-01起实施。该标准规定了建筑照明应用LED灯的多项技术要求;这些要求是按上述原则,参照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欧盟、美国等的相关标准和技术文件作出,是比较科学、严谨的。
(3)规定应用LED灯的技术要求的必要性
GB 50034-2013规定应用LED灯的各种技术条件,并不是对LED灯的苛刻要求,更不是限制或阻碍这种新生事物的推广应用;恰恰相反,这些规定正是有效的促进这个新生事物的健康发展,至少有以下好处:
1)有利于调高和保证照明质量;
2)有利于帮助和引导照明设计师科学、合理地选用光源;
3)有利于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理性地推广应用,而不是盲目地、“一股风”地推广;
4)有利于生产企业提高产品水平和质量,立足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5)有利于产品水平同国际接轨,到达国际水平,有利于进军国际市场,扩大出口;
6)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限制低质产品发展。
(4)长时间工作或停留的场所,选用LED灯应符合下列条件:
1)显色指数(Ra)不应低于80(对所有光源);
2)同类光源的色容差不应超过5 SDCM(对所有光源);
3)特殊显色指数Rq>O(饱和红色);
4)色温不宜高于4000K;
5)寿命期内的色偏差不应超过0.007(称为“色维持”);
6)不同方向的色偏差不应超过0.004.
这里应注意:①美国已提出Ra不足以代表颜色感知,建议用“颜色质量标准(CGS)”和“色域面积指数(GAI)”相结合取代。②第5)、6)项准确描述见表1.
此外,按GB 5004-2013规定,笔者经量化补充以下四项要求:
7)由于LED灯表面亮度高,限制眩光更显重要,为此,灯具宜有漫射罩;否则,应有不小于30°的遮光角。
8)灯的谐波应符合国标GB 17625.1-2012的规定。放电灯和LED灯的谐波往往是3次谐波最大,其危害也最甚。该标准规定:灯功率大于25W者,3次谐波不得超过30λ%(λ为功率因数);≤25W者,3次谐波不得大小86%,或不大于3.4mA/W.而室内用LED灯多数≤25W,必须采取措施和对策,降低三次谐波或减小其危害。
9)灯的功率因数(λ)不宜小于0.9.对功率≤25W的灯,由于谐波大而导致λ降低,应采取有效措施。
10)灯的使用寿命和光通维持率,应符合产品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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