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述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城镇规模不断扩大,特大型都市陆续出现,进城务工或已在城市工作多年的人也越来越多,为了解决日趋紧张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党的十七大提出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要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出“住有所居”的目标,将保障房建设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各类保障性住房中,公共租赁住房成为建设的重点。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将有利于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的保障目标。
由于公租房规模大,其配套设施齐全,建设一个公租房相当于建设一个城镇,这给电气设计提出了越来越多的技术要求与内容,相对于平时住宅小区的电气设计,公租房电气设计要求的内容更多更广。
2 方案阶段
在以往的住宅电气设计中,地块相对比较成熟,周围的强弱电管网大部分都已形成,对于设计师来说,现场查看的电气内容就相对少一些。而公租房地块的选址具有前瞻性和可持续发展性,所选地块距主城区相对远一点,其周边强弱电管网和其它配套设施相对较少或不成熟,那么,我们在现场查看时,就应进行相对深入的了解。同时应根据公租房建地周边城市变电站设置情况,确定电源供给方式及备用电源选择方案。
2.1 需向供电部门提供的资料
(1)该工程大致最终规模的最大负荷、工程逐年建设情况;
(2)负荷性质及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
(3)工程名称、地址、必要时提供显示新建工程位置的平面图;
(4)用户变电所在总平面图的大概位置、容量及其它应当说明的情况;
(5)对电源的电压、频率、供电线路形式、回路数、进线方向等要求。
2.2 需向供电部门索取的资料
(1)供电电源点(变电站或发电厂)名称、方位及距离;
(2)供电电压、线路规格、长度及回路数;
(3)工程总变电所的受电端电力系统的最大和最小运行方式下的短路数据;
(4)电网中性点接地方式及电网系统单相接地电容电流值;
(5)供电端的继电保护方式(有无自动重合闸装置等)及对用户受电端的继电保护设置和时限配合要求;
(6)对功率因数的要求;
(7)对大型特殊用电负荷起动和运行方式的要求;
(8)电能计量要求(计费专用电能计量装置或专用电能计量柜的安装位置是在进线断路器之前还是之后)及电费收取方法(包括计算方法、奖罚规定、地区电价等);
(9)对通信调度的要求及管理分工的意见;
(10)供电端电源母线电压在最大负荷和最小负荷时的电压偏差范围;
(11)基建时解决施工用电的用途;
(12)其它,如防雷、接地、维护分工、转送负荷及集资办公电贴费等。
2.3 需向建设单位了解的内容和索取的资料
(1)总变电所或总配电所的设计委托单位;
(2)当地的雷电活动资料及土壤电阻率;
(3)若建设单位要求利用库存设备,应提供可利用设备的型号、规模及同设计安装有关的技术资料;
(4)向用电专业了解用电设备对供电的要求,允许中断供电的最长时间,最好取得第一手资料,评估超过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生产的人身安全、经济上的后果。
2.4 需向有线电视、电话等弱电单位了解的内容和索取的资料
为了适应住宅社会化及住宅产业现代化的需要,配合城市建设与信息通信网络向数字化、综合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搞好城市住宅建筑群中电话、数据、图像等多媒体综合网络建设,应与弱电相关部门作好相应的沟通。
①弱电接口点位置、方位及距离;
②通信的传输方式。
3 初步设计阶段
在作好前期方案的工作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工程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的重点在于:①强电:公租房各组团负荷容量的计算,10kV开闭所、公用变配电房(住宅用)和专用变配电房(非住宅用)位置和数量的确定。
②弱电:各组团消防控制室(或控制中心)的确定,弱电机房位置及个数的确定。
③小区内强弱电管网的规划,同时应作好与市政强弱电管网接口的对接。
3.1 负荷计算(见表1)
经与重庆市供电局协商沟通,对公租房住宅用电配置标准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以下标准。
(1)综合用电负荷
按“重庆地区各类住宅综合用电负荷”取最低值,即住宅建筑面积在45m2及以下住宅每户应大于等于3kW,45m2以上80m2及以下住宅每户综合用电负荷应大于等于4kW,超过80m2住宅每户综合用电负荷根据实际需要原则按标准下限进行配置。
(2)需要系数(见表2)
考虑到公租房入住率高、用电负荷相对较大、负荷高峰比较集中等实际情况,“负荷计算需要系数”统一取中间值。
(3)功率因数
公用配电变压器补偿后功率因数取值范围COSφ=0.85~0.9,统一取最大值0.9.
(4)变压器负载率
公用配电变压器经济负载率取值范围0.6~0.8,统一取最大值0.8.
(5)公用配电容量核算
公用配电容量核算的计算公式为:公用变压器配电容量=(综合用电负荷×需要系数)/功率因数/变压器负载率。按照此计算方法,将住宅每户综合用电负荷折算到变压器配电容量为:小于等于45m2:(3×0.44)/0.9/0.8=1.83kVA/户,45m2以上80m2及以下:(4×0.44)/0.9/0.8=2.44kVA/户,80m2以上:(5×0.44)/0.9/0.8=3.06kVA/户。
(6)以上标准仅适用于重庆地区公租房公用配电容量核算。
3.2 开闭所、公用、专用变配电所位置及数量的确定
(1)开闭所的设置原则:根据供电部门的实际要求,1座10kV开闭所装置容量控制在14000kVA~16000kVA为宜。那么在设计时,1座开闭所设计容量最好不要超过16000kVA.有时也会遇到这种情况,设一座开闭所,其装置容量超过了16000kVA,那么这种情况就应与供电部门进行协商沟通,从经济和技术角度上比较分析,再确定是否增设开闭所。
(2)公用变配电所设置原则:根据小区布局及负荷分配情况,考虑低压供电半径等因素,进行变电所设置位置和数量,同时应将变电所设在进出线比较方便的位置。根据供电部门要求,1座公用变电所内设置的变压器台数不宜超过4台,变压器总安装容量不宜超过3200kVA.
(3)专变配电所设置原则:根据小区布局及负荷分配情况,考虑低压供电半径等因素,进行变电所设置位置和数量,同时应将变电所设在进出线比较方便的位置。供电部门未对专用变电所内变压器设置位置和台数作严格要求,但设置台数也不宜过多,这样会造成变电所通风散热难度大,同时变电所进出线较多,导致施工、维护难度增大。
3.3 消防控制室(控制中心)、弱电机房位置及个数的确定
(1)消防控制室(控制中心):由于公租房每个组团建筑规模均比较大,需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的设备数量较多,每个组团均应设一个消防控制室,但由于不是每个组团都设置了消防水泵,建议设计时,将设有消防水泵的组团设置消防控制控制中心,并作为监控室,即消防控制中心与监控中心合用房间。
(2)弱电机房的设置原则:弱电机房设置应以弱电管线进出方便为原值,其位置应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每个组团建议设一个弱电间,在本地块中心或进出线相对方便的组团设置一定数量的总弱电机房。
(3)小区内管网:小区内管网的规划应以建筑内强弱电管线的进出方便为原则,同时在合适的位置预留市政管网接口。
4 施工图设计阶段
在初步设计阶段完成后,整个工程的高低压系统、强弱电系统已初步形成,变配电房、消防控制室(中心)、弱电机房位置已基本确定。在接下来施工图设计时,应结合本专业专家、审查人提出的合理建议进行施工图设计,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规范的执行:近几年,国家规范、标准更新或新出较多,在规范的执行上也就存在一定差异,新规范的效力还未及时得到体现。规范中一些条文的执行力度也略有差异,例如: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7.4.1条规定,一类高层住宅也应采用阻燃低烟无卤或无烟无卤电缆、电线,在这条的执行过程中,各大设计院均有不同的理解,各审查机构执行程度也有差异,然而《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第6.4条又一次作出此规定,笔者认为,在规范对此内容不断加强的情况下,可以无争议的执行。总之,在新设计的工程中,国家新规范、标准应在设计过程得到及时执行。
(2)住宅单体部分设计应注意几个方面
①在一层,由室外进入室内强弱电井的强弱电线缆,最好以电缆沟或排管的方式直接进入电井,最好不采用强弱电线缆进入建筑后翻到顶棚再进入强弱电井,第一种进线方式不占用吊顶高度,第二种进线方式占用一定的吊顶高度,因为一般住宅层高仅3.0m,而进入住宅的强弱电干线都是外径较大的电缆,敷设用的金属桥架也较大,从而使吊顶高度受到较大影响。
②若住宅户内配电箱需设置在门洞上方,应与结构专业配合,向结构专业提出门洞上方的梁高度不应超过500mm,否则配电箱设置在门洞上方进出线将会非常困难。弱电箱建议不设置在门洞上方,因为现在都是光纤到户,弱电箱比以前不用光纤到户的弱电箱要大很多,门洞上方高度已经满足不了现在弱电箱尺寸的要求。强弱电井门洞上方的结构梁、走道内的结构梁不宜超过400mm,这样吊顶高度可得到保证。
(3)地下车库设计应注意的问题
①地下车库设计主要就是配电房位置的设置,原则按照规范要求,不宜设置在建筑的最底层(地下层仅有一层除外),若配电房设置在负一层(地下车库不只一层)时,应保证配电房设置位置的净高(除去梁高度后的高度)不小于3.6m.
②进出地下车库外围挡墙的强弱电管线应作好穿墙导管的预留,避免漏留。
5 住宅户内精装修设计
公租房最终是以精装修的形式交给租赁户,根据已交付使用的公租房反应效果来看,暴露问题最多的就是住宅户内部分。结合已投入适用公租房的使用效果,住宅户内精装修设计时,电气设计大概应注意以下方面:
①住宅户内所有灯具、强弱电插座,都应根据家具、厨具、洁具的布置,在图纸中准确定位。由于公租房规模巨大,参建的施工单位不只一家,如装修图纸没有准确定位,同一种户型,不同施工单位施工做出来的效果会有一定差距,造成标准不统一。
②住宅户内强弱电插座设置数量在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基础上,同时应满足相关地方标准。
③安全措施
Ⅰ燃气计量表与燃具、电气设施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cm)如表3所示。
Ⅱ燃具与
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cm)如表4所示。
6 结束语
笔者根据三年公租房设计经验,结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标准,对公租房设计思路及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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