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前的准备
(一)、现场清理和平整
1、粉喷桩施工场地,首先应予以清理、整平,整平后地面坡度不得大于2%,整平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
2、路基两侧必须开挖排水边沟,保证粉喷桩施工期间施工现场不被雨水、农田水浸泡。
3、在开挖表土后应彻底清除地表、地下的石块、树根等一切障碍物,并用轻型压路机进行碾压稳定后,测量地面高程报监理单位验收。
4、对于原有的地下暗渠应予以重新开挖用素土回填。
5、对于河塘地段可在清淤后在河塘底部填筑30~50cm素土,压实度不小于85%,在整平河塘后,粉喷桩钻机到河塘底进行施工,但具体施工方案应征得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的批准。
(二)、测量和放样
1、粉喷桩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绘制每个施工段落的桩位平面图,并报监理单位审核。
2、施工前每个段落应放完全部桩位后报请项目部、监理组复测,并用小木桩或竹片桩定位,且应做好醒目标记,便于施工中寻找。严禁边施工边放样,确保施工放样正确。
3、桥头钻孔桩位置应留出,一般距钻孔桩外边缘1.0米,该范围内不允许进行粉喷桩施工。钻孔桩位由桥梁施工单位负责放样,项目经理部测量工程师复核并签认合格后才可以进行粉喷桩的施工。
(三)、机械设备要求
1、机械设备必须完好,严禁采用改装的粉喷桩机械,其钻头最下面两个叶片间距应不小于5cm,叶片角度不大于20°。
2、对于处理深度大于10米的粉喷桩施工宜采用PH-5A型粉喷桩机,小于10米的粉喷桩施工可采用PH-5型粉喷桩机。
3、施工前分包单位应向项目经理部提供每台粉喷桩机组的主要技术性能(包括喷钻机的加固深度、成桩直径、钻机转速、提升速度等,水泥罐的容量、设计压力,空压机的压力和排气量),以确定所用的粉喷桩机型是否能满足该施工段的施工要求。
4、每台粉喷桩机必须配备能够自动记录,打印处理深度,每1.0米水泥用量、复搅深度的电脑监测记录装置(其应能打印每根桩施工中钻头各次下钻深度及提升高度的全过程记录和水泥用量)。
5、只有在该机型能够满足该段落粉喷桩处理要求,并配备以上监测记录装置后该钻机才允许进场进行施工。
6、上述监测装置以及电流表、压力表必须经有资质部门重新计量、标定以保证仪器、仪表的准确。标定后的合格证书原件经项目经理部审查后,其复印件贴在已标定的仪器或仪表上。
7、管道质量应满足管内压力要求,管道接头不得多于2个,且管长不大于60米。
(四)、水泥及其堆放要求
1、水泥采用32.5强度等级的普通硅酸盐袋装水泥,严禁采用散装水泥,其各项技术指标必须满足国家技术标准。
2、粉喷桩所用水泥必须由项目部统一采购,同一施工段落应采用同一品牌的水泥,进场水泥必须经项目部和监理组抽检合格才能用在粉喷桩施工上,水泥供应单位应按要求提供质保单。
3、各施工段落水泥堆放必须入库,入库前供货单必须有供应商、项目经理部材料员、机主及监理组四家共同签字方可生效,该供货单必须附在《水泥用量台帐》后。
4、水泥库容量应满足至少三天用量,且库存量不得少于70吨。
5、水泥堆放应整齐,底下应垫空,四周应有排水沟,确保水泥在施工期间不受潮,已受潮的水泥应清除出场。
(五)、室内配合比试验
1、正式施工前,应根据不同水泥用量的段落钻取土质情况最差的土样委托有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室内配合比试验。
2、水泥用量可采用设计用量±5公斤/延米,具体试验方法可参见铁道部TB-10113-96规范进行。
3、室内配合比7天结果出来后,应把试验结果马上报监理组,经监理组审查后,上报市高指,以确定粉喷桩每延米水泥用量。
二、现场工艺性试桩:
1、在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可进行工艺性试桩,试桩数量不少于6根。
2、在进行正式工艺性试桩前,各施工钻机可在护坡道位置或桩位以外先进行试打,保证在正式进行工艺性试桩时机械设备能够正常运转。
3、每台喷钻机在正式施工前必须根据所承担的施工段落、不同土层进行工艺性试桩。
4、试桩的目的是确定有关技术参数,包括:钻进速度、走灰时间(走灰自泵出至到达灰喷口的时间)、提升速度、水泥用量(总量和单位用量)、喷灰次数、复搅速度、复搅次数等。
5、试桩时必须有项目部相关负责人、分包单位负责人、监理组专业工程师在场,对试桩参数进行确认,试桩必须填写试桩报告。
6、工艺性试桩5~7天后有选择地进行全程取芯(其费用应有项目部根据各施工队所承担的工程数量具体分摊),取芯时必须有监理组、市高指有关人员在场,以确定合适的施工工艺。
7、工艺性试桩结束后,分包单位应按“首件工程认可制”的要求,上报资料至项目部和监理组,进行首件认可,首件认可后才允许全面开工。
三、粉喷桩的施工程序
1、平整场地,整套设备依实际地形安装就位。并按项目部和监理组批准的桩位平面图准确放出桩位 。
2、喷钻机自动纵横向移位,调整钻机钻杆垂直度,使钻机钻杆垂直度小于1%,钻头对准孔位。
3、启动搅拌钻机,钻头正向旋转,实施钻进作业。为了不致堵塞钻头上的喷射口,粉喷桩在钻进过程中可不喷水泥,只喷射压缩空气,即保证顺利钻进又减小负载扭距。下沉钻头钻进时,应控制钻进速度,须根据土质软硬,选择档位。时刻注意电流的变化及时换档。
4、钻至设计标高后停钻。
5、启动搅拌钻机,反向旋转提升钻头,同时打开发送器前面的控制阀,按需要量向被搅动的疏松土体喷射水泥,边提升边喷射边搅拌,尽可能搅拌均匀,使软土与固化料充分混合,喷射量与提升速度应匹配,如一次喷灰不能达到设计要求,可采用两次喷灰。提升时不能使用快档,宜选择中、慢档提升,保证搅拌均匀。要求每提升20mm,搅拌轴转动不少于1圈。
6、当钻头提升至离地面40~50cm时,发送器停止向孔内喷灰,钻头旋转提升至地面。
7、重复启动搅拌钻机,钻头正向旋转,钻至设计标高后停钻,再次反向旋转提升钻头,边提升边搅拌(如喷灰量不足,可喷足不足灰量)至原地面,进行复搅(复搅一次是指喷灰结束后,钻头从桩顶下钻搅拌至桩底后提升搅拌至桩顶这一过程)。
8、移至新孔位重复以上的过程。
四、质量检查和验收
1、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和项目部旁站人员应随时检查喷灰总量和每延米水泥用量、处理桩长、复搅深度、复搅速度、钻机下钻及提升速度。
2、粉喷桩成桩7天后分包单位必须将桩头上部按规定要求清除露出桩型,并按有关要求和频率对桩头开挖检查,检查桩体成型情况及搅拌均匀程度、桩径、桩距等指标。
3、粉喷桩成型28天后,应对粉喷桩进行全过程钻芯取样,检查其成型情况,并在桩顶下50~100cm范围内、桩中部及桩底上面50~100cm钻取芯样,做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具体检测内容、标准、频率见下表。
五、施工管理要点:
1、项目经理部应派专人对粉喷桩进行全过程旁站,每三台机应配备两名现场管理人员。
2、 施工记录必须有专人负责,记录要真实可靠,字迹清楚,用碳素墨水和蓝黑墨水,不准弄虚作假。
3、 受潮水泥不得使用在粉喷桩上,并应在项目部的督促下清除出现场,分包人进场水泥不得少进多报,不准卖水泥给他人,一经发现有水泥外卖现象,应立即将该分包单位清除出场,并对已施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支付。
4、 粉喷桩所用水泥实行总量控制,每个施工点应记录每晚6:00到第二天晚6:00粉喷桩完成量、水泥用量和所进水泥量,项目部现场负责人、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同时检查每台粉喷桩机每天所用水泥的水泥袋数量是否与施工所用水泥一致,并做好相应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
5、 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整平,整平后地面坡度不得大于2%,喷钻机钻杆必须垂直,钻杆倾斜度不得大于1%。
6、 损坏的设备或不正确的仪器、仪表等应及时给予更换。
7、粉喷桩施工应严格按设计桩长进行。如确因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桩长达不到或超过设计桩长,应及时分析原因并向项目部进行汇报,经监理组、市高指确认,调整施工桩长。
8、粉喷桩必须全程复搅,分包单位必须做好复搅记录。
9、发现喷灰管堵塞不喷灰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标明钻杆所处深度,查明原因,迅速排除故障,重新喷灰,在接头处重叠应不小于1.0米;如间隔时间超过12小时,该根未完桩应作报废处理,重新进行打设,新桩与报废桩外边缘的距离不能大于设计桩距的15%。
10、要加强水泥操作手与钻机操作手之间的联系,每台钻机必须配一台门铃,加强联络。
11、通过试桩确定的每台机的施工参数必须按规定的要求挂在钻机的醒目处。确定的参数施工中不得随意更改,施工中确因地质情况、气候发生变化,须调整施工参数的,必须经项目部和监理组重新确认后才允许调整。同时在钻机的塔架上应每50cm用明显的颜色标明钻杆钻进的深度,该标识应与实际钻深一致。
12、为确保粉喷桩的质量,控制钻进速度,每台钻机每天完成的工作量严禁超过300~350米,具体最大数量可根据每台钻机确定的施工参数和工艺计算确定。
13、桥头、结构物基础段落粉喷桩应优先安排施工。
14、钻机提升喷灰时应根据走灰时间(灰自泵出至到达喷灰口的时间)确定提升喷灰时间。
15、对于钻头直径,分包单位、项目部旁站人员每班应量测一次,并做好记录。对于粉喷桩机型钻头,其直径不得小于48~49cm 。
16、粉喷桩每延米水泥用量误差不得大于4%,单桩水泥用量误差不得大于1%。
六、资料的归档整理
粉喷桩施工中每天的原始记录必须上报项目部,项目部应安排专门的资料员,负责每天原始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每一施工段落结束后,所有的施工资料必须及时整理归档。资料的归档整理必须符合省高指有关竣工资料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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