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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方路基专项施工方案的探讨分析

发布于:2015-07-26 17:49:26 来自:道路桥梁/道路工程 [复制转发]
1、土质路堑开挖

  1.1 施工前提条件

  ⑴ 现场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已建立,明确了各工区施工负责人。

  ⑵ 详细复查设计文件所确定的路堑地段的工程地质资料及路堑边坡,根据其工程地质情况、工程量的大小和工期复查施工组织设计,核实(或编制)调整土石方调运图表。

  ⑶ 路基测量放样已完成,已设置桩标明轮廓,并经监理工程师复核批准。

  ⑷ 施工现场的征地、拆迁、清表等工作已完成。

  ⑸ 设计图纸及文件已审核,提出的问题已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复,并对技术员及班组进行了详细的技术交底。

  ⑹ 对沿线拟利用土质已进行检测试验。

  ⑺ 截水沟、排水沟等临时排水设施已做好,并已贯通至桥涵或沟渠顺利排出。

  ⑻ 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已得到批复,施工现场的劳动力、施工机械满足施工进度及质量的要求。

  1.2 施工工序(见图1.2)

  

  1.3 施工技术与工艺

  ⑴ 应严格按照设计坡度施工,若边坡实际土质与设计勘探的地质资料不符,特别是土质较设计图纸松散时,应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修改设计的意见,经批准后实施。

  ⑵ 土方开挖不论开挖工程量和开挖深度大小,均应自上而下进行,严格分层开挖,开挖坡面一次性成形,且应开挖一级防护一级,防止边坡失稳产生滑坍等灾害,对有可能产生滑坍等边坡,应先施作锚固等加固措施进行防护,方可进行下级边坡开挖。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洞取土。

  ⑶ 在高路堑边坡地段一般山体含水量大,在渗水量大的部位应及时又针对性地按设计要求设置泄水管。为确保高路堑地段路基稳定应在边沟底设置复式渗沟,防止山体水渗入路基,产生隐患。

  ⑷ 开挖面高度每3-4m在挖掘机作业高度范围内应对开挖坡面进行一次整修,按设计坡率、线形及平台设置进行修整,同时应对已开挖边坡进行测量复测,确保开挖坡面不欠挖或超挖,才可继续施工。

  ⑸ 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应配备坡比架、卷尺等随时对开挖边坡坡率进行检查,以便指挥机械操作员进行施工。

  ⑹ 如果在制定设置弃土场的地方不能满足堆积弃方数量时,应停止开挖,从新选择弃土位置并相应修改施工方案、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

  ⑺ 沿溪及山坡不能横向弃置废方的开挖路段,应选择可行的措施,防止造成废方侵占良田、河道,损害民房及用地范围以外的其它构造物。

  ⑻ 因气候条件挖出的土方,无法按照要求用于填筑路基时,应停止开挖,直到气候条件转好。路基开挖时,如遇特殊土质时,是否改良利用或废弃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⑼ 土方路堑开挖时,若短而深得路堑,可采用横挖法施工;若较长的路堑,可采用纵挖法施工;若路线纵向长度和挖深超过20米的路堑,宜采用混合式开挖法。

  ⑽ 土方路堑开挖时,应设部少于3%的纵、横向排水坡,待开挖贯通后,再自线位较低处起纵向整修路槽。

  ⑾ 修筑路拱、整修边坡、平整路基顶面时,应采用机械作业,人工配合。

  1.4 施工质量

  ⑴ 路基表面平整,边线直顺,曲线圆滑。路基边坡坡面平顺,稳定,不亏坡,曲线圆滑。

  ⑵ 取土坑、弃土堆、护坡道、碎落台的位置适当,外形整齐、美观,防止水土流失。

  ⑶ 实测项目质量要求参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004)

  2、石质路堑开挖

  2.1 施工前提条件

  ⑴ 参见1.1款

  ⑵ 爆破器材的存放地点、数量、警卫、收发、安全等措施,已按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要求落实,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并经地方相关部门批准。

  ⑶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已批复,施组文件应含设备(须配备潜孔钻)投入、人员配备、爆破方案及炮位、炮孔深度、炮孔直径、装药结构设计等。

  2.2 爆破法施工工序见下图

  

  2.3 施工工艺与工艺

  ⑴ 凡是石质边坡均要采用光面爆破技术,降低爆破对边坡稳定性的影响,视山体稳定性、裂隙发育程度确定是否设置坞工砌体防护工程。

  ⑵ 开挖拉槽应自拉槽的两端中部首先起爆,形成数个临空面,然后采用深孔梯段爆破,向拉槽中部推进,拉槽施工必须采用竖孔爆破方式,严禁采用平孔爆破的方式施工。在距设计坡面3-5米范围内必须采用光面爆破。光爆破面要求竖孔炮眼的间距不大于1m。

  ⑶ 爆破法开挖的路段,如空中有缆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和高度;还应调查地下有无管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和埋设深度;同时应调查开挖边界线外的建筑物结构物类型,完好程度、距开挖界距离,然后制定爆破方案,必须确保空中缆线、地下管线和施工区边界处建筑物的安全。

  ⑷ 根据设计的炮位、直径和孔深打眼,原则上应使用潜孔钻钻孔,当工程量小,工期允许时,可采用人工打眼,但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批准。

⑸ 爆后,应清刷边坡,从开挖线往下分级清刷边坡,下挖2-3m时,应对新开挖边坡刷坡,对于软质岩石边坡可用人工或机械清刷,对于坚石和次坚石,可使用炮眼法、裸露药包法爆破,边坡上不得有松石、危石,松动部分的岩石,必须清除。如因过量超挖,应用浆砌片石衬砌超挖的坑槽。

  ⑹ 石质路堑路床顶面宜使用密集小型排炮施工,炮眼底标高宜低于设计标高10-15cm,装药时宜在孔底留5-10cm空眼,装药量按松动爆破计算。

  ⑺ 石质路床有裂隙水时,应采用渗沟连通,渗沟宽不宜小于30cm,渗沟底略低于坑洼地,坡度不宜小于6%,使可能出现的裂隙水或地表水有浅坑渗入深坑洼,并与边沟边接。如渗沟低于边沟则应在路肩下设纵向渗沟,沟底应低于深坑洼底至少10cm,宽不宜小于60cm;纵向渗沟由填方路段引出。渗沟应填碎石,并与路床同时碾压到规定的要求。

  ⑻ 石方路堑的路槽底面标高,应符合图纸要求,如过高颍辅以人工凿平,过低应以开挖的石屑或碎石填平并碾压密实稳固,严禁用土整平。

  2.4 施工质量

  ⑴ 上边坡不得有松石,路基边线直顺,曲线圆滑。

  ⑵ 竖孔炮眼残留率不得低于85%,对于中硬质岩石,凸出于设计边坡线的石块,其凸出尺寸不应大于20cm,超爆凹进部分尺寸也不应大于20cm。对于软质岩石,凸出及凹进尺寸均不应大于10cm。

  ⑶ 实测项目质量要求参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004)。

  3、挖方路基非适用材料的处理

  ⑴ 路基挖方至设计断面后,如仍留有非适用材料,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宽度和深度继续挖除,用批准的材料回填,并压实到图纸或施工规范规定的压实度。在回填前,应测量必要的断面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⑵ 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许可,在暴露出的挖方是适用材料和非适用材料相混杂的地方,应把适用材料独立地挖出来,以供填方使用,且不得被非适用材料污染。已污染的材料应按弃方处理。

  ⑶ 在填方区挖除低于原地表面的非适用材料时,其挖除深度及范围应由监理工程师确定。在挖除前,应测量必要的断面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⑷ 凡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在路基挖方或填方区挖除的非适用材料,适用于草皮种植草皮的表土应储存于指定地点,否则应按弃方要求处理。

  4、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与业主签定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

  4.1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框图

  本公司具有多年专业从事公路桥梁的施工经验,在几十年的路桥施工中逐步形成了一套组织严密、管理完善、行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我们将以此为基础,在本标段的施工中建立强有力的质保体系和质量检查体系,开展全面质量管理。

  ⑴ 本工程质量目标:优良工程

  以工序质量创优保分项工程创优,以分项工程创优保分部工程创优,以分部工程创优保单位工程创优,以单位工程创优保全段综合工程创优。单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95%以上,单位工程优良率90%以上。

  ⑵ 质量保证体系的组成

  按照国际标准ISO9001:2000质量体系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特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分解为以下八个保证子体系,即组织保证体系、思想保证体系、技术保证体系、设备保证体系、施工控制保证体系、物资保证体系、质量监督保证体系和经济保证体系,具体框图见《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⑶ 质量保证体系的运作及实施要点

  本公司在质量管理上具有传统的较规范的运作方式,在通过了 ISO9001:2000质量体系的认证后,更进一步健全了质量保证体系。本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是我们的工作准则,项目经理部作为质量体系的主要管理机构,承担着体系各要素的具体实施工作。本投标人将以预防为主,全过程控制的理念贯彻、指导本项目的质量管理。

  A 建立项目质量体系和程序文件

  ⑴ 为了达到本工程质量目标,按照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将建立本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实现工程质量全过程控制。

  ⑵ 本项目程序文件的编制依据:

  ① ISO/TR10006项目管理质量指南。

  ②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③ 标准、规范和法规等。

  ④ 业主的招标文件(包括设计文件)

  B 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

  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ISO9001:2000质量体系标准和质量体系文件,重点对下列要素进行控制。

  ⑴ 管理职责;

  ⑵ 文件和资料控制;

  ⑶ 材料采购;

  ⑷ 过程控制;

  ⑸ 检验和试验;

  ⑹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⑺ 不合格品的控制;

  ⑻ 纠正和预防措施;

  ⑼ 工程竣工交付;

  ⑽ 质量体系内部审核等。

  同时对下列要素进行重点控制。项目经理部质量体系职能机构框图如下:

  项目经理部质量体系职能机构框图

  

  4.2 质量保证措施

  为达到质量目标,我们将根据技术规范,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与业主要求精心施工,并采取如下措施:

  4.2.1 建立健全质量自检体系

  建立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包括质检、试验、工程施工、材料等各部门人员参加的全方位质量自检机构。

  4.2.2 建立质量责任制

  制订各部门、岗位质量责任制,明确规定各部门以及每个员工在质量管理中必须完成的任务、承担的责任和赋予的权限。

  4.2.3 建立一个完善的试验室

  设项目中心实验室,配备能满足要求本工程各项试验需要的试验仪器设备、人员及制度,以确保对本项目各种原材料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和质量控制。

  4.2.4 建立技术攻关和交底制度

  建立以项目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保证体系。负责对每个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防范措施的研究和落实,在关键工艺上进行QC攻关,并着重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4.2.5 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查制度

  建立以施工班组自检为主、互检为辅及施工员、质检员、试验员巡回检查相结合的质量检查制度,并安排足够多名现场专职质检员实行旁站监督,防患于未然。

  项目经理部每月进行大检查三次,并不定期随时抽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奖惩措施同时跟上。

  4.2.6 加强质量教育及技术培训

  认真组织学习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操作工艺、质量标准和监理规程,加强对施工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培训学习,使之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意识和水平。

4.2.7 建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质量奖罚制度、严肃对待质量事故

  一旦发生质量事故,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按照“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不分清责任不放过、没有改进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认真处理质量事故。对造成质量事故的有关责任人按公司有关奖罚办法规定处罚,对于在工程质量方面作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予以重奖。

  5、安全保证措施

  5.1 组织措施

  由经理部统一领导,制定各项措施,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拟安排8名专职安全员,建立专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5.2 安全生产措施

  5.2.1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条例、规范、标准和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5.2.2 建立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5.2.3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按照作业要求发放劳保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违章指挥、冒险违章作业。

  5.2.4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 ,保持良好、安全、文明的施工条件。

  5.2.5 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附有安全技术措施,对特殊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5.2.6 严格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各级书面交底有交接人签字,并存档备查。

  5.2.7 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安全用品、工具和设施以及电气、机械设备等做到定期检查,并建立严格的检查制度。临时电气工程做到符合国家用电规定,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5.2.8 对特种作业人员加强培训考核,实行持证上岗制。

  5.2.9 加强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险立即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改正。

  5.2.10 制定专门的确保老路行车安全措施。

  5.2.11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温变化、台风及汛情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6、确保工期的措施

  为确保本项目的工期目标,将采取如下措施:

  6.1 为确保按期完成工程任务,将认真做到三快,即:进场快,安家快,开工快。抓住施工黄金季节,掀起施工高潮。

  6.2 重点将抓质量、抓安全、抓进度,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出现任何大的安全与质量隐患,杜绝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保证工程的顺利进展。

  6.3 精心组织施工,实行动态网络管理,及时调整各项工程的计划进度及劳力、机械,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6.4 优化机械设备的组合,提高机械化作业程度,保证机械设备完好率,提高设备利用率。

  6.5 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加快施工进度。

  6.6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优化施工技术方案,按网络技术进行施工管理,紧紧抓住关键工序和关键路线。

  6.7 做好材料、机械、设备、队伍的各项保障工作,同时狠抓施工管理,做到文明、科学、安全施工。

  6.8 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及施工控制点,下达日、旬、月施工进度计划,与实际进展情况相对照,一旦发现滞后现象,及时、果断地采取弥补措施。

  6.9 加强施工生产调度,合理地安排各项目、各工种、各工序,合理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材料、人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

  6.10 根据本地区气候特点,合理安排好施工工期和各季度的施工项目,尽可能减少雨季施工影响,加快施工进度。

  6.11 积极开展劳动竞赛,挖掘施工人员内部潜力,高效完成自己的工作。

  6.12 通过教育、学习,以提高工人的技术及操作水平,从而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期。

  7、环境保护及防治传染病措施

  7.1 环境保护

  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噪声等对环境产生的污染和危害。

  7.1.1 建立环境保护机构

  项目经理部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由项目经理任主任,各科室领导及工区主任任成员,全面负责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

  7.1.2 建立学习教育制度

  开工前和施工中,结合技术交底,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达到人人关心环保事业,做到自觉而主动地保护环境。

  7.1.3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我们采取如下具体措施:

  ⑴ 弃土必须按规定地点堆放。

  ⑵ 避免破坏农田排灌系统。在施工过程中,根据需要设临时水管、临时水渠等,保证排灌系统不间断。

  ⑶ 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要妥当。垃圾集中堆放,定期运送到指定的垃圾堆场;污水作处理,经检验符合标准后再排放。

  ⑷ 施工时尽量降低噪声。拌和场地选择远离居民区,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尽量避免夜间作业。

  ⑸ 所有工程用地,防止尘土飞扬,波及四周。并配备洒水汽车,定时洒水,减少灰尘。

  7.2 防治传染病措施

  为切实保护职工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的传入和传播,将采取如下预防措施:

  7.2.1 成立传染病预防工作小组,建立工地负责人责任制。项目经理任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主任和各工区主任等组成,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

  7.2.2 对施工现场的工人、技术与管理干部普及非典型肺炎等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平时加强宣传和检查工作。

  7.2.3 认真做好驻地的公共卫生工作,尤其是食堂、厕所、宿舍、办公室等处的消毒和清扫工作,有一个干净的工作生活环境。

  7.2.4 认真做好个人卫生和身体检查工作,尤其是食堂工作人员将加强体检频率。

  7.2.5 建立施工人员流动登记制度,一旦发现有人员出现发病病症,立即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联系,及时送到医院检查、确诊、治疗,并做好相关人员的隔离、检查工作。

  7.2.6 根据传染病性质及有关规定,一旦发现病例,及时报送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不瞒报、漏报、延报。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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