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交通建设的迅猛发展,尤其是去年受美国经济的影响,我国为了拉动经济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高速公路建设得到快速发展,我省三年决战投入公路建设资金1100亿,收费局直接管养的公路里程将达到3612.5公里,其中高速公路3139.7公里,一级公路472.8公里,地市和企业管理的高速公路还有930公里,全省高速公路总里程将达到4069.7公里。高速公路的里程增多将有效缓解因社会经济的增长给交通运输带来的压力,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高速公路运输行业存在的安全行车隐患,下面我就高速公路工作过程中所经历的安全运输问题谈一谈个人的认识,仅供参与。
首先我们要了解高速公路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及成因,通过近十年的工作接触,运输行业大致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隐患:
一是司机疲劳驾驶,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此类案件占总事故率的40%左右。2005年7月的一天,大约在早晨3时左右,笔者与巡逻人员在哈伊高速公路巡逻,当巡逻车辆行至康金服务区时,一辆白色金杯面包车左右摇晃着对向驶来,在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撞向路边的波形板,两人从前风档处弹出,汽车前滚一周后侧翻在路边。侧翻时一名乘客从车内滚落并与一名被弹出者一同压在车下,当我们绕过匝道到达出事地点时,已有2人当场死亡,一人重伤。重伤者当时也被压在车下,因无大型破拆工具,且出事地点距最近的医院20公里左右,120急救车辆无法及时赶到,重伤者在十几分钟后死亡。车内还有一名幸存者,受轻微伤。在调查中了解到:四人为朋友关系,且有两人为亲属关系,事发前一天去绥化与当地朋友聚会,一天一夜未睡,聚会结束后四人直接返往哈尔滨,且只有一名司机,因疲劳过度,驾驶车辆过程中处于半清醒状态,导致辞惨剧发生。2008年刚刚进入初冬的一天,笔者与同事在后半夜巡逻时,发现一台同向货车在前面左右摇晃着向前行驶,如同一个醉酒的人,执法人员不敢用话筒提醒,以免司机受惊扰发生事故,只好用车灯提示他,大约行驶三公里左右,货车司机才清醒过来,并在紧急停靠带停车。执法人员询问司机才了解真相:该车只有一名司机和一名车主,为了赶时间送货,司机已经连续驾驶一天两夜未休息,长时间驾驶车辆导致身心疲劳,出现上述令人惊心的场面。更有甚者,货车翻倒在路边的玉米垛上,司机竟浑然不知仍然酐睡!可见司机的安全意识已经淡漠到何种程度。难道司机真的没有安全防范意识、漠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于不顾吗?答案是否定的,经过与大量的司机了解,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利益驱使,钱比命贵。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车辆更多地走进千家万户,运输业同行之间的竞争已是不争的事实,十年前的运输业是制度不健全的黄金时期,养车跑运输是挣钱的捷径,致使大部分人尝到了甜头,也使很多人捞到了第一桶金。多年的走南闯北也为他们积累了更多的运输经验,这里也包括运输挣钱的信息、国家法律的空子如何去钻等等。但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运输市场的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利润的方法便转向了车本身和对司机的要求上,于是便产生了超限超载运输的破坏公路行为。但随着加大治理超限超载的打击力度,他们又将目光盯在对司机的要求上,因大部分司机是雇佣人员,加大他们的劳动强度,多拉快跑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达到挣钱的目的。所谓的多拉是指不超过法律要求的限定装载标准,使车达到最佳装载状态。快跑是在部分限速路段保持规定速度,无监控的路段超速行驶,使人和车处于长时间的连续工作状态,时间就是金钱在这里得到了充分体现。经常跑运输的司机都知道哪条路哪个位置有监控,只在通过监控点的时候按规定行驶,无监控地段便成了开车的疯子,更多地段的监控在夜间都是瞎子,形同虚设,而货车几乎是夜间行驶,车主和司机更是有恃无恐,超速快跑对他们来说是正常的事。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事故是正常的,不出事故反而是不正常的行为了。出了事同样可以用钱摆平,当然车主并不全部报销费用,倒霉的保险公司是要替车主买大部分单的,谁让你收人家钱愿意替人家背黑锅呢?保险公司收的是小钱,赔的可不是小钱了。虽然有责任划分,深更半夜的改动一下现场只有鬼能看见,保险公司是查不清楚的。肯定地说,车主虽有部分损失,但多跑几次就可以把损坏的车钱甚至司机的命钱(保险理赔后的余额)都能挣回来,何况司机自己驾驶不当也是有责任的,死人是不能为自己开口辩解陈述原因的,但也要为自己买一份单的。在竞争的同行中,你可以不干,另一个司机却会干,可能比你要的待遇还低,现在的司机多的很,都想靠卖手腕子挣钱娶老婆养爹妈,面对车主的苛刻要求,他们只能是接受和讨好,以免丢掉这个饭碗,对车主的话唯命是从,相当地听话。这就是司机私下常说的“有怒不敢言,只好拿命去换钱”。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利益导致车主们漠视他人的生命,利益使他们驱使司机冒险,利益可以使车主们不顾一切,保证安全运输对他们来说只是应付检查人员的一句口头禅罢了。
二、驾驶技术不过关,遇突发事件采取措施不当,导致事故发生,这类案件占总数的10%左右。
本人在路政执法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个怪现象,很多车辆在高速公路收费站领完卡进入高速公路后都换人驾驶,经过调查了解到,换上的司机多数都是领证后的新手,相当一部分人根本就没有驾驶证,他们都是想借机在高速公路练练手,高速公路也因此成了隐形练车场。他们之所以选择高速公路来练车,是因为高速公路具备全封闭、单向行驶、视野开阔、练车不易被执法者发现等特点。这些人就成了事故发生的敏感人群,即使发生事故,执法人员也不容易及时赶到现场,时间又给他们提供了串供的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1条明文规定:机动车制造厂和其他单位及个人不得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面对法律的明文规定,这部分人的法律意识又在哪里呢?他们当中部分人的回答令我们担忧!没事,不会出问题的。简单的回答却让我们看到了法律在他们面前显得是那样苍白无力!他们虽不是一群用生命与安全做赌注的人,却是一群用生命与安全开玩笑的一群人。
三、紧急停靠,不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导致事故发生,此类事故案件占总数的15%左右。
2005年8月,一辆货车因故障停靠在兴隆匝道口的紧急停靠带上,司机正在更换左后轮胎,因停放车辆不到位,占用三分之一正常行驶道,未摆放任何安全标志,且没有开启应急双闪灯。零晨1时45分,一辆轿车超速行驶,当轿车司机发现前方货车时已无法采取措施,轿车钻入货车厢底部,车内三人当场死亡。清理现场将货车拖离时,又在车下发现一名死者,该死者是货车司机。同年11月,,一货车因故障停在紧急停靠带上,同样未设安全标志。司机在行驶道一侧更换轮胎时后面一辆货车通过将其刮入行驶车轮下丧生。类似案例笔者接触多起,通过案件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如果司机的安全防范意识强,此类惨剧完全可以避免,在与当事人的对话中可以肯定这一点。当初慎重一些,多走一百米摆好安全警示标志,怎会有如此的惨祸临头呢!
四、严重超员、逃避打击,司机精力不集中,导致惨祸发生,此类案件经占总数的2——3%。
2008年元旦前夕,一辆长途客运车在哈伊高速公路距绥化收费站2公里时停车卸客,下车人数较多,乘客下车后横穿高速公路下道时,一辆轿车因躲避不及,造成一死一伤的惨剧。经过调查了解,该车超员26人,都是在客车驶出客运站后拣的客,因绥化收费站外有交警检查,司机只好将多余的乘客中途卸下,由停在乡间道路上的小面包车接送倒短绕过检查点,逃避打击,由于客车司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第九款规定:高速公路严禁随意停车和乘降客,致使行人上路,导致事故发生。2009年12月雪后的一天,一辆客运车辆严重超员,在行驶途中偶遇巡逻车辆对向经过,客车司机加速行驶,因冰雪路面影响,侧翻在路边,造成多人受伤,在处理事故时,执法人员才知道是客车严重超员,客车司机因心慌驾驶不当导致事故发生。综合此类案件可以看出,这类人懂法懂安全,但因为侥幸去追求更大的不当经济利益,用乘客的生命为代价去换取,安全和责任都抛在了钱包之外,更谈不上牢记于心了。
五、驾驶证件有水份,半路出家也做僧。路遇特殊天气,驾驶不当,酿成事故。此类事故占总数的60%左右。
每年的冬季和初春季节及八月的降雨季节,都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一条高速在降雪当天,少则2至少起多则十几起事故,这类事故多为碰撞和侧滑导致车辆和公路设施受损,人员伤亡较小,但经济损失较大。在调查中了解到,多数肇事车辆为小型车,且司机驾龄较短者居多。即使手中有证,也多为非正常培训考核所得,获得证件的渠道较多,甚至有的人员证件到手几年还没有摸过车。这类人员在冰雪路面、处置突发情况就会操作失控,肇事的机率大大增加。所以说这类人是花钱买证买教训,却对社会运输秩序构成了潜在的威胁。也有大货车在这样的天气发生事故,多为超重超载,受载重影响,增加控制车辆的难度,这类车辆多为侧翻或轻微碰撞,但人员基本不存在伤亡问题。
六、驾驶技术熟练,见多识广,未曾意料的突发性导致事故发生。
高速公路以全封闭、单向行驶、视野开阔等特点受到广大司机的喜爱,部分司机上了高速精神就放松起来,他们在超速中感受着成功的快乐。更有甚者还是酒后驾驶,市里查的紧,可高速公路查起来就是一个难点了。我们在一天下午巡逻的过程中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个事情:一台丰田面包车飞快地从身边开过去,同事说这台车司机肯定是喝了,这样会出事的。当我们车前行3公里时,这台车果然撞在公路的路树上,一根树枝穿胸而过,司机当场死亡,另一名同车人受伤。我们在救援过程中可以闻到很浓的酒气。更多的司机是因为技术好超速行驶,偶遇突发情况无法避开,如躲避飞落的鸽子、横穿公路的野猫、前车散落的物品等等,都会酿成交通事故,且此类的事故较多。所以高速公路限速行驶是必要的,必须让驾车的司机保持一定的车距,给司机采取相应措施留有足够的时间。
面对上述种惨剧,使们不得不深刻认识到交通事故的重要性,对于管理者、当事者和旁观者,如何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降低交通事故,都是值得每一个人深思的问题。
做为管理者要结合被管理者分散不集中,车辆流动性较大、难以掌控的特点,制定相关配套的整治措施,才能降低事故发生率。我个人觉得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大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行车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促进和规范了广大司机的行车安全意识,但我个人觉得还应该保持宣传的经常性和针对性,大量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在事故多发期注重开展安全运输整治活动。安全生产月、消防日等等都是好的借鉴。通过听、看、罚等多方面结合的整治方式,做到主动接受和被动遵守相结合。使法规意识深入到人心,达到控制和降低事故率的目的。
(二)、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从事故的等级和数量上的比较来看,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虽然高于城外的数量,但伤亡的数字和比例明显低于城外,所以说监督检查的力度应该向城外拓展,交通管理部门应将执法力量向高速公路倾斜,进站设点,加大夜查力度,形成24小时的巡逻制度。从目前情况来看,有的单位执行的很好,但有的单位因燃油、人员、装备、经费等等方面原因,造成白天巡查、夜间失控的局面。
(三)、管理的方式方法要多样化,提高科技含量。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车辆管理也应该由以人为主的管理模式向技术层面管理模式过渡。高速公路超速可以用监控来控制,安装固定监控设备只是控制某个路段,不能做到全程监控。司机的安全意识会放在一个路段上,如何将司机的安全意识放在全程上呢?我想应该是将固定监控设备变成移动监控设备,每台车都安装一个会是什么结果呢?目前黑龙江省已有11535台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装GPS动态行驶记录仪,其中班线客运车辆6349台,危险品运输车辆安装4279台,旅游客车939台,安装GPS运态行驶记录仪对预防重大事故的作用已经显现,道路客运事故明显降低。所有的货运车辆安装GPS动态行驶记录仪将是一个必然的发展趋势,交通运输秩序也将有更加和谐。
(四)、法律法规的完善也是我们要正确面对的一个课题。虽然我国目前交通安全管理的法规已经走向成熟,但更细化和可操作化还远远不够,有些违法行为执行起来还是一个难题。例如在疲劳驾驶问题的处理上,怎么样来定位疲劳驾驶、如果去发现、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来治理,我想都应该用法的形式来规范,这样会大大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五)、加强管理者队伍建设,严把审批关,杜绝不合格者进入司机行列。司机队伍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也是对社会安全秩序起稳定作用的关键人群,管理者应该从培训、考核、上岗、复查等相关环节把好关,做好管理者的思想教育工作,在头脑中树立安全职责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监督检查并严格查处因腐败导致驾驶证件审批过程中门槛降低的问题。要形成部门联动、相互配合的工作联动制度。扫清假证、假牌等影响运输安全的障碍。从根本上杜绝运输隐患。
(六)、建立健全并完善奖惩制度。
从目前的管理体系来说,被管理者只服从,没有主动参与意识,如何调动被管理者除了自身防范并提高安全意识外,主动参与并监督互助的群防体系,也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讨的课题。本人觉得应该从被管理角度出发,激发他们守法运输、安全运输的思想意识。罚可警示他人,奖可以激励他们,如何奖励、奖哪些行为、如何在全社会形成正气,这都是值得管理者深思的问题。
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个完善的奖惩体系并实施,这是一个大工程,也是将来社会进步过程中的必然阶段,通过奖惩形成人人参与运输安全管理、人人主动去监督、人人主动去帮助和提醒,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那么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会降到最低,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才会有基本的保障。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高速公路的建设和发展将会为人们的出行提供更加优良的服务,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公路的设计和修建及管理将会更加体现人文和谐,人们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防范意识也将会大幅度提升,运输秩序和运输环境建设也将走入世界发展的前列。交通事故给人类造成的伤痛将会成为历史,滚滚的车流中将不会夹杂着哭泣和伤痛,交通事故的阴霾也将被人类的文明和智慧化解。那就是中国公路运输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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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