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07-13 17:55:13
来自:施工技术/建筑施工
[复制转发]
我的项目是属于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单位在开工时未给予我司完整的施工图纸,基本为白图。现在已完工,准备竣工图阶段,建设单位已没有完整的施工图给予我方做竣工图,按照竣工图编制要求需要新的蓝图加盖竣工图章。原本想要求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不大)的,可太黑了,整套下来将近20万,后来我们就想自己在电子版上编制后发回设计让其确认出图后我方在加盖竣工章。可设计院也不同意,最后设计院同意在原最后版本的图纸上出新蓝图给我们,由我们在蓝图上修改并加盖竣工章。但是设计由于人员变更等原因,出的新蓝图并不给予盖章(正常需要设计院章和注册人员章),且也没有审图中心章,请问由设计重新出具的新蓝图(因硫酸纸上有设计的签名),没有设计院和审图中心的红章,直接修改并加盖竣工章后是否能交付报送。
网上关于这个概念很模糊,可以与不可以的说法各半,恳请高手给予有依据的回复,感激万分啊!!!
全部回复(9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大虾大虾
沙发
感谢分享。。。。。。。。
2015-07-29 17:13:29
赞同0
-
疯子闹街
板凳
实在逼急了,刻萝卜章先应付下
2015-07-29 09:02:29
赞同0
加载更多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