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
0人已收藏
0人已打赏
0人已点赞
分享
全部回复(1 )
主题
回复
粉丝
供配电技术
97.91 万条内容 · 2207 人订阅
阅读下一篇
规范条文:7.3.1:1、大型商店建筑的经营管理用计算机系统用电应为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营业厅的备用照明用电应为一级负荷,营业厅的照明、自动扶梯、空调用电应为二级负荷;本项目为上海项目,类型:大型商业(超2w平米)。疑问:(1)经营管理用计算机系统用电应为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这个我认为一般做法都没有为经营计算机加设第二电源或者第三电源吧? (2)营业厅的备用照明用电应为一级负荷;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内容不能包含下列词语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