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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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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4.10条的讨论本帖最后由 版专攻 于 2015-4-30 11:14 编辑 2014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第5.4.10条第三款:住宅部分和非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防火分区和室内消防设施配置,可根据各自的建筑高度分别按照本规范有关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该建筑的其他防火设计应根据建筑的总高度和建筑规模按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 在条文解释中对于消防水量的取值,室内未特意说明,但室外消防水量的计算做了明确规定。那么室内消防水量的取值是否分别取值后按照大值进行计算,还是直接按照公建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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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dongxxoo
沙发
完全同意楼主对规范理解,但如果该案例中商业部分为商业网点,是否做消火栓?按消规7.4.15商业网点至少要一股水柱保护。商业网点都要设置消火栓,商业就可以不设置吗? 一直有这个疑问 求解答。
2017-06-09 16: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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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fang1224
板凳
zhanghaijun760209 发表于 2015-4-28 14:24 规范讲的很清楚,各算各的,最后消防泵按住宅和下部商业的流量较大值取,这栋建筑的消火栓系统流量就是20L/ …你们比较幸福啊,我看到你上传的这个《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修订征求意见稿)》,中间已说明这个问题,我们这里众说纷纭,意见不统一。
2015-04-28 14: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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