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02-18 12:56:18
来自:道路桥梁/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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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黑龙江省北龙交通工程有限公司DQJA1合同段 工程名称:新疆大奇高速建设项目
单位工程 K16+477-K68+000 分(部)项工程 护栏、标志、隔离栅、防眩板
交底内容 气 焊 接受交底班组 各施工班组
交底内容 1.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不可破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上均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用铜质材料制作。
2.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3.乙炔发生器的压力要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1.5gf/cm2)时应停用。用水必须清洁。发生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0C(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0C,浮桶式发生器水温不得超守6500C)。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4.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爆晒。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5.新橡胶软管必须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的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6.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7.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也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应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严禁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8.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至少应留49Kpa(0.5gf/cm2)的剩余压力。
9.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10.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吹除污垢,然后安装减压器,人身或面部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不可紧闭)。
11.点然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12.在作业中,如发现氧气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13.发现乙炔发生器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把乙炔发生器朝安全方推倒,并用黄砂扑灭火种,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14.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阀门,停止共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15.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焊枪内若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施 工 员 安 全 员 交底日期
接受交底人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黑龙江省北龙交通工程有限公司DQJA1合同段 工程名称:新疆大奇高速建设项目
单位工程 K16+477-K68+000 分(部)项工程 护栏、标志、隔离栅、防眩板
交底内容 混凝土机械 接受交底班组 混凝土班
交底内容 机务班和砼工在浇灌砼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搅拌机的操作人员上下班时必须交接清楚,严禁洒后操作。
2.搅拌机的操作人员严禁坐或站在围栏上,上下搅拌机的操作平台时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必须检查操作平台是否可靠,确保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
3.所有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用电完毕后,必须关闭电源。如发生突然停电,应先切断各自电源,防止突然来电造成机械伤人。
4.现场电工在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用电设备电源,并将配电箱锁好,防止下班时非操作人员乱开设备,造成人身安全。
5.搅拌机应设置在平坦的位置,用方木垫付起前后轮轴,空试转作一切正常方可使用,使用停机后,鼓筒清洗干净,筒内无积水。
6.使用平板震动棒的作业人员就穿胶鞋戴绝缘手套,震捣设备应有开关箱,有漏电保护器。
7.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
8..夜间浇灌砼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9.操作人员必须注意自身安全。
10.向搅拌机内倾倒水泥时,为减少粉尘飞扬应加设护板,水泥纸片及线绳应清理干净。
11.机械上料时,在铲斗(或拉铲)移动范围内不得站人。铲斗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和通过。
12.结束作业时,应将料斗放下,落放斗坑或平台上。
施 工 员 安 全 员 交底日期
接受交底人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黑龙江省北龙交通工程有限公司DQJA1合同段 工程名称:新疆大奇高速建设项目
单位工程 K16+477-K68+000 分(部)项工程 护栏、标志、隔离栅、防眩板
交底内容 搅 拌 机 接受交底班组 混凝土班
交底内容 1.新机使用前应按照混凝土搅拌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各系统和部件逐项进行检验及必要的试运转。空车运转,检查搅拌筒或搅拌叶的转动方向,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制动,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2.搅拌站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在具有足够承载力,坚固、稳定的基座上,当常期使用时,应埋制地脚螺栓,如短期使用,可在机座下铺设木枕或找平放稳。操作处应设作业平台及防护栏杆。
3.搅拌站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绝缘良好。机械设备外露的转动部分,应设防护装置。
4.对于移动式砼搅拌机,应安装在平坦坚硬的地坪上用方木或撑架架牢,并保持水平而轮胎下受力。如果使用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时,应将轮胎卸下。
5.搅拌站的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要检查离合器、制动器。升降器是否灵活可靠;轨道滑轮是否良好,钢丝绳有无断裂或损坏等,并经过试转,全部机械达到正常后,方可作业。
6.砼搅拌机起动后,应使用搅拌筒达到正常动转后进行上料,上料后要及时加水,添加新料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了出后才能进行。不得中途停机或满载荷时起动搅拌机,反转出料者除外。
7.在砼搅拌机使用中,切勿使砂石落入机器运轩部分中去,以免使运转部件卡住损坏。
8.作业中,如发现故障不能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混凝土消除干净,然后进行检修。
9.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要进入筒内清洗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或卸去熔断器并锁好电闸箱,然后方可进入。
10.斗的摇把,应用销子固定,以免入进到筒内清洗时,身体碰触摇把使料斗提升,以生挤压事故。
11.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料斗坑,如须升起则应用链条扣牢。
12.搅拌的混凝土骨料应严格筛选,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以防卡料。每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贩物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以免动力过载。
13.搅拌叶片和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当间隙超过标准时,会使用筒壁和筒底粘结的残料层过厚,增加清洗时困难并降低搅拌效率,如搅拌叶片磨损,应及时调整,修补或更换。
施 工 员 安 全 员 交底日期
接受交底人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黑龙江省北龙交通工程有限公司DQJA1合同段 工程名称:新疆大奇高速建设项目
单位工程 K16+477-K68+000 分(部)项工程 护栏、标志、标线、隔离栅
交底内容 机械操作与保养 接受交底班组 各施工班组
交底内容 1.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2.对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3.每一台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
4.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主。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5.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6.电动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7.施工机械工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滞不前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8.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动转中修理。
9.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清洗,修理时严禁将头手伸机械行程范围内。
10.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乙炔与氧气瓶间距不得小于5m,与动火间隔不小于10m。
11.各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机械操作规程,严禁酒后操作,上班前要严格检查防护装置和机械运转是否良好,合格后方可操作。
12.建立交接班和机组负责制。
13.加强日常保养,班后例行清洗加润滑油,紧固螺丝的日常保养。
14.对各种动转机械必须根据各种机械定期的动转保养时间进行保养,必要时强行停机保养。
15.各类机械安装后必须经过验收和技术交底后方可使用。
16.机械修理时,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17.多保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18.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下对孔。
19.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20.施工机械必须执行定机、定人、定保养。
施 工 员 安 全 员 交底日期
接受交底人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黑龙江省北龙交通工程有限公司DQJA1合同段 工程名称:新疆大奇高速建设项目
单位工程 K16+477-K68+000 分(部)项工程 护栏、标志
交底内容 起重吊装 接受交底班组 各施工班组
交底内容 1.起重吊装前必须制定方案并进行安全交底。
2.起重吊装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和专职培训,考核发证后方可操作,信号指挥人员不兼任它职,挂钩人员要相对稳定,超重吊装中要坚决执行“十不吊”。
(1)被吊物先是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2)信号不清不准吊;
(3)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
(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6)斜拉斜牵不准吊;
(7)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8)零杂物无容器不准吊;
(9)吊和热处理工科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3.吊索具应配套检查,符合规程要求,在吊装中应正确使用,并经常检查,用毕妥善保管。
4.按规定(或设计)设置地锚,使用前必须经过试验。
5.吊装前,应做好班组安全交底,批定专人负责指挥,对用的各种工具、机具、索具、地锚等要进和检查保养,并做好度吊。
6.吊装物件、设备进场应按设计规定吊点进行吊装,对于设计规定的,应按方案进行试吊,高度不得超过20~3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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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学习了,谢谢版主分享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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