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01-04 22:00:04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复制转发]
一个2层小公寓,楼层应急照明设计成双头灯,但电源是从总配电柜母线上直接取的,与楼层配电箱是并列关系。这样的话,一旦某层楼开关总跳了,双头灯因为仍有电源供电,它是不会自己启动的,楼里会一片漆黑。
找设计反映,他说规范要求消防电源单独接线。我去查了规范,是有强调独立接线、应急配电箱的,也有说备用电源切换不大于5秒的,但竟然没有规范明确强调正常灯电源消失后,应急照明应该立即启动!是因为已经心照不宣了,还是真认为立即启动应急照明不重要,只要电源过来就行了?
我认为灯具自带电池本身就是备用电源,在这种情况下不用强调消防设备要用专用消防配电箱。
我该怎么反驳设计?
查了几篇论文,说这种设计经常看到,要疯了。
全部回复(13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3.14 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系统
由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配电箱及相关附件等组成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说明双头灯是和应急照明配电箱共同组成一个系统
6.3.5 应急照明配电箱性能
6.3.5.2 应急照明配电箱应能接受应急转换联动控制信号,切断供电电源,使连接的灯具转入应急状态,并发出反馈信号。
由此可见,与双头灯联系的应急照明配电箱必须有控制功能、切断正常灯具供电的功能。什么时候切断正常灯具供电,没说,但当正常灯具供电被切断时,应急灯具必须能转入应急状态。
都是高大上的设计。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