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01-04 22:00:04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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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2层小公寓,楼层应急照明设计成双头灯,但电源是从总配电柜母线上直接取的,与楼层配电箱是并列关系。这样的话,一旦某层楼开关总跳了,双头灯因为仍有电源供电,它是不会自己启动的,楼里会一片漆黑。
找设计反映,他说规范要求消防电源单独接线。我去查了规范,是有强调独立接线、应急配电箱的,也有说备用电源切换不大于5秒的,但竟然没有规范明确强调正常灯电源消失后,应急照明应该立即启动!是因为已经心照不宣了,还是真认为立即启动应急照明不重要,只要电源过来就行了?
我认为灯具自带电池本身就是备用电源,在这种情况下不用强调消防设备要用专用消防配电箱。
我该怎么反驳设计?
查了几篇论文,说这种设计经常看到,要疯了。
全部回复(13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miaozq86
沙发
大头灯从普通公共照明箱接单独回路,然后普通电源断电自动点亮,要我我会这么做
2015-01-06 11: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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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ozq86
板凳
2层公寓?楼能有多大,整个的负荷都是三级负荷吧?按新的建规,三级的消防负荷可以跟普通负荷同箱的。同样是做设计的,我不赞同这种死套规范的方式,最起码得满足实际使用啊,该有的功能实现不了,那满足规范又有什么用?
2015-01-06 11:02:06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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