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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宅楼商业网点的问题

发布于:2014-11-17 14:39:17 来自:建筑设计/居住建筑设计 [复制转发]
我设计的高层住宅楼,底层、二层为面积之和不大于300平方米的商业服务网点,每个商业服务网点单独出入口(一个),二楼设置一部安全疏散楼梯。
消防审查部门认为:底层应设置两个安全出口,我认为可以接受,但是同时要求门必须大于1.4米,设计无法进行修改,应为底层开间有限,开设1.4米的两个出口,导致出口之间间距小于5米,还是相当于一个出口。
同时要求,二层必须设置两部楼梯或两个安全出口,这个在设计上很难实现,设计认为楼梯太多了,营业面积太少了。

希望大家帮着建议一下,如何保持原设计的做法?

全部回复(1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老宋北方工大
    本帖最后由 老宋北方工大 于 2014-11-19 12:05 编辑

    2014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使用。但其概念现在可以考虑。也就是说明:“商业服务网点”这样的功能,不能看作是“商店”。
    2014-11-19 1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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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xl6788
    zxl6788 板凳
    商规2014还没正式发行吧?
    2014-11-19 11: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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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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