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11-06 10:52:06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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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版专攻 于 2014-11-11 13:18 编辑
《消规》2014 5.2.2条,第一款,屋顶水箱设置高度应满足灭火设施最不利点处的静水压力,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低于0.10MPa ;
一类高层商住楼屋顶水箱最低水位距离最高层消火栓口处距离为7米,能不设稳压泵吗?商住楼商业部分是公共建筑,上部为居住建筑,屋顶水箱的高度距商业部分的消火栓静压远超过规范要求,住宅部分最不利处也能满足规范要求的0.07兆帕。。。。各位同行出来讨论讨论啊!老规范消防水量确定都有商住楼这一概念 现在新的《消规》上已经见不到商住楼字眼
ps:借用一下楼主宝地
原来的商住楼其实有几个问题
1.屋顶消防水箱设置高度是保证最不利消火栓静水压力为0.07MPa,还是0.10MPa?
2.或者延续时间是按公建3个小时还是按照各自功能依据新《建规》的5.4.10分功能区域来选择火灾延续时间?
3.屋顶水箱的容积,是按直接按公建还是依据新《建规》的5.4.10的功能区域取大值?
欢迎大家讨论
——by:版专攻
全部回复(5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oevinkoyk
沙发
从来都是潜水的,赶上直播得上来冒个泡了
2014-11-21 09:43:21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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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xuxue2004
板凳
按照规范3.6.1条文分别计算
2014-11-20 17:45:20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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