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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建规3.6节的关于节点流量和管段流量的叙述还是不清楚

发布于:2014-08-15 01:29:15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 [复制转发]
按照3.6.1小区的给水管道,住宅计算管段流量,配套设施计算节点流量,两个支管的节点流量是可以直接叠加到干管上的
而按照3.6.5的公式,这个公式计算出来的是管段流量,两个支管的流量不可以直接叠加

也就是说,对于3.6.5所列的用水分散型建筑,室外管道按照节点流量算,室内管道按照管段流量,综合楼又按照加权平均的管段流量计算,这种理解是否正确,这么算是不是会造成混淆。

另外,3.6.1中1、2款提到了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场,而第3款提到了文教、医疗卫生和社区管理,那么如何区分文体和文教?3.6.5以及3.6.6中所列的这些建筑又如何归类到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场、文教、医疗卫生和社区管理之中呢

全部回复(3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韩毅均
    韩毅均 沙发
    每天路过来看的帖子!!!
    2014-08-15 13: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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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王农勤
    王农勤 板凳
    建筑类型的确定,由建筑设计师来定。
    2014-08-15 10: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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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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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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