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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喷淋主管上开孔的问题

发布于:2014-05-31 23:43:31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在DN100以上的喷淋主管上面开个50,40,32,25的孔做机械三通这算是正常的吧。但甲方有个奇葩工程师讲,要在100上开65的一级一级往下面降。在150管开80的一级一级往下降才可以。我知道根本没有这样的做法,但找了下规范跟施工图集,都找不到有力证据。
所以请求各位大侠们,有没有更好的证据反驳这奇葩工程师的啊?

在线等,最好是我漏了看的规范或者漏了的图集,或者施工工艺也可以。

全部回复(16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toumingweixiao000
    为了楼主这个问题,专门查阅了一下CECS151:2003《沟槽式连接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第2.0.6条,名词解释:支管接头,是指用于直管管道中部开孔后连接支管的鞍形拼合式连接件,有正三通和正四通两种类型;与支管的连接方式有沟槽式连接和螺纹连接。正三通称机械三通,正四通称机械四通。
    第4.4.1条,当立管上设置支管时,应采用标准规格的沟槽式三通、沟槽式四通等管件连接。
    第4.4.2条,当横管上设置支管时,可采用支管接头连接。当采用支管接头时,支管管径DN不得大于表4.4.2的规定值。后面是表4.4.2,论坛回复时没办法输入表格,有兴趣的自己找这个规范看吧。以DN100主管直径为例,当采用机械三通时,支管直径DN不得大于65,当采用机械四通时,DN不得大于50。请注意,是“不得大于”,换言之,DN100主管上开机械三通只要是小于等DN65口径,都是符合要求的。
    又查阅了GB50261-200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其中表5.1.4中也规定了采用机械三通或机械四通连接时,支管的允许最大口径,与CECS151:2003规程的表4.4.2是一致的。
    综上所述,你那位甲方工程师的要求是错的。
    回答完毕,欢迎批评指正!
    2014-06-02 1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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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umingweixiao0 发表于 2014-6-16 14:06 哈哈,看起来这位甲方代表比较郁闷啊郁闷的是我们,无端端搞这个。同时也在暗示着,我对施工工艺的出处还不够熟悉。还要多看书才可以!!!
    2014-06-17 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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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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