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03-27 11:21:27
来自:道路桥梁/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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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交通部交公路发190号文《关于下达2006年度公路工程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 004—89)(以下简称“原规范”)的修订工作。 本次规范修订在总结近年来工程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要求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l8306--2001)的规定,对原规范进行了系统的修订,期间广泛征求了业内外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同时适当吸取了2008年汶川大地震中的抗震经验。 修订后,本规范由九章、一个附录构成,主要内容包括基本规定、地基和基础、桥梁、隧道、挡土墙、路基、涵洞等的抗震要求。较原规范变化主要有: 1.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l8306--2001)的有关规定,修改了地震作用的表述方法,用地震动参数代替地震基本烈度作为表征地震作用的主要形式。 2.增加了“基本规定”章,对公路工程抗震设防目标、设防标准、地震作用、抗震设计的要求及基本的抗震措施做出了系统的要求,突出了“概念设计”的理念。 3.调整了公路工程构筑物的抗震重要性分类和设防标准的规定,提出了对于生命线工程和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以结合具体情况适当提高抗震设防等级的要求。 4.增加了液化土的判别及处治措施的内容。 5.提出了桥梁两水平设防的设计要求和方法,增加了桥梁延性设计和减隔震设计的基本要求。 6.增加了一些成功的抗震设防措施,并尽量使其与地震作用相对应,提高规范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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