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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混规中 受压区高度计算公式 的一些疑惑,求解!!!根据材料力学里面的说法,梁纯弯曲时,截面中性轴通过截面形心位置,如果是矩形截面梁,那么此时梁的受压区高度就是中性轴至受压边缘距离,即截面高度的一半h/2弯剪时,虽然剪力对受压区高度有影响,但材料力学里里面说,当梁跨高比大于5时,剪力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综上来说,梁截面的受压区高度应该是h/2为什么混规里面却规定 受压区高度不大于0.35倍有效高度?另外,对于单筋截面梁,a1*fc*b*X=fy*As 这个公式成立的前提是受拉钢筋先屈服,然后受压区混凝土屈服,且混凝土不考虑受拉,将这个公式代入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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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6,7度区可以做到8-9米,8度区做到4-6米,还有就是看轴压比 轴压比太小说明不经济 轴压比太大说明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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