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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混规中 受压区高度计算公式 的一些疑惑,求解!!!

发布于:2014-03-18 01:44:18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复制转发]
根据材料力学里面的说法,梁纯弯曲时,截面中性轴通过截面形心位置,如果是矩形截面梁,那么此时梁的受压区高度就是中性轴至受压边缘距离,即截面高度的一半h/2

弯剪时,虽然剪力对受压区高度有影响,但材料力学里里面说,当梁跨高比大于5时,剪力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综上来说,梁截面的受压区高度应该是h/2

为什么混规里面却规定 受压区高度不大于0.35倍有效高度?

另外,对于单筋截面梁,a1*fc*b*X=fy*As 这个公式成立的前提是受拉钢筋先屈服,然后受压区混凝土屈服,且混凝土不考虑受拉,将这个公式代入下式

x<=ho-√{ho^2-2M/(α1fcb)}

可以得出最小计算配筋As,而根据实际配筋,可按第一个公式算出受压区高度X

但是我们知道,当受压区高度过大时,会发生超筋破坏,也就是说,如果故意把梁的钢筋配得很大,使他超筋破坏,那么第一个公式就不能成立,那么受压区高度就无法按照上面的公式得出,那它是如何求出来的呢?如何知道它是否过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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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龙枪虎豹骑
    超筋时混凝土先压碎,受压区高度会减少,然后一部分受拉钢筋变成受压的
    2017-08-24 09: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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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o1501139741112
    翼望蓝天 发表于 2014-3-19 11:58 我觉得,超筋时受压区高度认为是界限高度Xb就行。再高混凝土就压碎了。按照钢筋混凝土破坏过程的三个阶段,随着配筋率的增加,梁破坏时的x会逐渐增加,当达到最大配筋率时(钢筋一开始屈服时,混凝土刚好压碎),x是界限受压区高度,配筋率如果继续增加(也就是说现在混凝土破坏和钢筋没关系了,再增大还是同样的破坏情况),混凝土还是在这个受压区高度值压碎,所以超筋破坏的实际受压区高度就是界限受压区高度,而那个公式则是假设钢筋一开始屈服时,混凝土刚好压碎,然后算出一个x(而实际有时候配筋率会大于最大配筋率,那么算出的x会更大,但是实际这个x不会出现),如果这个值大于界限受压区高度那么超筋破坏,等于则是极限,小于才有可能是适筋破坏,当然也有可能是少筋破坏,这么理解对吗
    2017-08-23 21: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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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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